中国历史上最丢人的三件事:最后一件比割让土地的赔偿还要丢人。
和亲作为一项政策,始于西汉,从西汉到清朝,中国历史上的和亲层出不穷。
据简氏统计,西汉被送去相亲的公主有十一位,隋朝有七位,唐朝有十七位,元朝有三十八位,清朝有七十多位。
亲民政策虽然在某些时期维持了边疆的稳定,但客观上促进了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民族融合。但主观上,民主派的政策是不可接受的,甚至是令人厌恶的。
因为维护边境稳定,促进民族融合和经济文化交流的手段有很多,为什么非要把女儿送到别人家才能达到目的呢?用小女孩换取边境稳定,促进民族融合和经济文化交流,这是什么鬼?!
所以民主派政策的背后,其实是一种厚颜无耻的妥协和奉承,是一种欺软怕硬。
此外,在某些时候,民主政策根本无法维持边境的稳定。
比如西汉初年,从汉高祖到汉文帝再到汉景帝,都采取了亲匈奴政策,但都收效甚微。
每次婚姻结束后,虽然匈奴人有短暂的休战,但他们会入侵边境,掠夺人口。西汉初年,亲匈奴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资助了匈奴贵族的奢华生活,助长了他们的嚣张和贪婪。
在中国历史上,对割让土地赔偿最多的朝代无疑是清朝。
自鸦片战争以来,清朝统治者先后与西方列强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如《南京条约》、《虎门条约》、《天津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
人家的枪和炮打你的门,你得赔,赔他们的辛苦,还得割地给他们道歉。不言而喻,你胆小,你丢脸。
那么,还有什么比被迫亲嘴割地赔偿更懦弱、更屈辱的事情呢?
是啊!那就是宋代的“岁币外交”。
宋代的新年币外交始于“禅院之盟”。所谓“姓袁之盟”,是指北宋与辽国经过40多年的战争,于公元1004年,派与辽国缔结的盟约。根据盟约,北宋每年给辽654.38亿两白银和20万匹丝绸。
公元1045年,辽国请求宋朝增加年币,宋辽国重新协商年币。宋每年给辽帛三十万匹,银二十万两。
辽国衰落后,宋朝与晋国签订了“海上同盟”,把原来每年给辽国的旧币全部转让给晋国。
后来金国占领燕京,坐地起价,宋朝不仅每年给金国30万两布匹,20万两银子,还额外给了一百万。
此后,宋朝每年给晋国的铸币数量有升有降,已是不争的事实。
宋朝除了先后向辽、金缴纳古币,还向西夏缴纳过古币,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有些人其实认为宋朝其实得益于每年向辽金国缴纳年币。他们算了一笔经济账,说如果宋朝与辽或金开战,一场中等规模的战争军费就高达3000多万。相比之下,宋朝每年支付的货币仅为九牛一毛。
还有一种说法更荒谬。他们认为,宋朝每年向辽、金缴纳年币,会产生“挤出效应”:宋朝给予辽、金的巨额年币,会使辽、金的政府支出占宏观经济总量的比重急剧增加,其强大的挤出效应会扼杀辽的民间投资,从而使辽、金成为宋朝的经济殖民地。
以上两种说法之所以荒谬,是因为根本不了解宋朝向辽金国缴纳古币的性质。
压岁钱既不是经济援助,也不是平等互利的经贸。说白了,古币其实就是从属国对宗主国的进贡。
虽然是屈辱,但西汉初期的婚姻和清末割让土地的赔偿,至少可以维持一个主权国家的地位。宋朝向辽金缴纳年币,就相当于承认自己是辽金的藩属。这还不够丢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