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会历史

广西的首府是南宁。

南宁历史悠久。这是一个古代数百个地方的土地。越族分支众多,历史上称为“百越”。其中,伊稀和落月是南宁壮族的先民。始皇帝二十三年(公元前214),桂林和项峻。南宁属嘉林县(该县现属贵港市),辖她。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赵佗建立南越国,以南宁为辖地。

西汉建立后,实行州、郡、县制。西汉丁原六年(前110),梁武帝派富博将军吕伯德率军平定赵信南越后,在岭南设南海、苍梧、玉林、合浦、交趾、九镇、日南、新二、朱雅等九郡,南宁归邻郡玉林郡管辖。

三国时期,南宁属吴国管辖。吴改称县为临浦县,改胶州为广州。这样南宁就属于广州玉林县临浦县,一直延续到西晋。

东晋大兴元年(318),金星县脱离榆林县,辖金星等四县。南宁当时是广州的金星县,金星县位于金星县,也就是现在的南宁。这是南宁第一次成为县级和县级行政公署,是南宁建制的开始(隋开帝十四年,公元594年,西晋太康五、六年,公元284、285年,下同)。

南朝时期,宋、齐、梁、陈四朝相继更替,南宁所属郡县与东晋相同。隋-南北朝后,开十八年(598年),金星县改宣化县,南宁归宣化县管辖,属玉林县管辖。

唐武德四年(620),在宣化县设南锦州,领导宣化——郡、州、县并存。武德五年,宣化县分出宣化、金星五郡,属南晋州。贞观六年(632),南金州改为,外治在南宁,这就是南宁简称“永”的由来。天宝元年(742年)改为兰宁县。甘源元年(758),兰宁县改名为永州。咸通三年(862),岭南路分为东西两路。岭南东路,位于广州;行署设在永宁(今南宁)的岭南西路,原是永宁(辖永宁、横桂、彬彬四州)、荣关(今荣县)、归关(今桂林)的管理之地。也就是说,南宁在唐代成为省级辖区。

五代十国时期,南宁为南汉之地,仍属邕国,归楚。

宋统一——全国后,永州归广南西路管辖,下辖宣化、婺源等七县,南宁仍由永州、宣化两县管辖。

元代至元十六年(1279),由永州改为永州道,现南宁为道总,辖宣化、婺源两县,掌管左右河涌。泰定元年(1324),是为了庆祝边疆,寓意南疆平安,改为南宁路。南宁得名,始于此。

明洪武二年(1376),南宁路改为南宁府,现南宁为府衙。它隶属于广西公安部。清代广西改为广西省,省会就是现在的桂林。此时的南宁府属于左江道,是广西省的一个分支,所辖各县基本沿袭明朝。南宁不仅由南宁市政府管辖,还有左江路和宣化县。

清宣彤三年(1912)九月,南宁宣布独立。民国元年(1912),宣化县废,以南宁总督为主任,直属广西军政府,后改称广西省政府。同年5438年6月+10月,广西省政府从桂林迁至南宁,南宁成为广西首府。民国2年(1913)6月,撤南宁府,置南宁县。同时设立潭南路,设在南宁,直属广西民政厅,辖南宁、武鸣等10县、3州、8土司。15年,广西省设立行政区,南宁区辖永宁、横县、永春、阜南、遂录、郑桐、左县、上思县。18年7月,南宁市政府成立,与永宁县政府合署办公。同年6月,110,撤市。2003年9月,广西省政府将南宁市定为行政监管区。25年,广西首府由南宁迁至桂林。2008年2月,广西改称第四行政区,行政督察办公室设在南宁。10年,广西首府从桂林迁至南宁。

不不不,65438年2月4日,南宁解放。1950年2月8日,广西省人民政府成立,首府南宁。1957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议,撤销广西省建制,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南宁成立,南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1965年,国务院决定将彝族改为壮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