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检察建议是什么?

2018,10,19年6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建简佩筠[2018]第1号),这是历史上第一份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书。

名称由来:由于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向教育部发出的第一份检察建议书,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的第一份关于社会治理创新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1号,因此被称为“1号检察建议书”。

形成过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亲自指导部署编写。由原最高人民检察院少年检察厅(现第九检察厅)检察官起草并初步拟定。

在起草过程中,既分析了问题,又系统研究了与校园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最终形成检察建议。

实施措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各省市检察院发出建议书,要求各地及时将检察建议书抄送教育主管部门和本省主管领导,报送本省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同时,各省级检察院同步向地方党委政府、教育部门负责人提出检察建议。

借助“检察长当法治副院长”的工作,向学校派出专门的法治教育班。检察院未督察的干警深入所辖学校,走访学生和教师,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并督促教育部门落实预防工作。

教育部和地方教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项制度逐步落实,包括禁止性侵者、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等。建立教职工查询制度,设置督察员,编制宣传资料,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师德教育,完善教师准入制度。

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包括安全防范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值班制度、教师管理制度、硬件设施等。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案件早期介入、法律援助等措施。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1号检察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