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的历史沿革
龙阳,古称永昌,有“长盛不衰”之意,又称兰城。是云南历史上最早开发的地区之一,历代边陲重镇,也是中国历史上通往印度、缅甸、伊朗等国的南方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
周朝时,它是哀牢国的第一个城市。
陇阳的建立和治理始于西汉武帝时期,初属宜州郡。东汉以后,设永昌郡、永昌节、永昌府。
三国时期,永昌县属于蜀汉。建兴三年(公元225年),南中姓永寇等人起兵反蜀,诸葛亮只好“五月渡泸州,深入不毛之地”。平叛后,设立南方七县,永昌县的云南、协龙、俞晔三县分离,云南县设立建宁县四县。永昌领五郡。
晋南北朝时,因中原设置变化不大,仍称永昌为郡。晋代以后,永昌郡只是“名不人,天荒”,等于弃之。此时南诏总督乘机崛起,哀牢王从此迁至永昌,后迁至花梦,与俞晔部落合并,形成西南夷人。
唐初,南诏强盛,南诏得到唐朝的帮助。皮洛格被封为云南王。唐开元二十年(公元738年),南诏破施琅圣旨,其余皆归永昌。皮洛格乘胜追击,取永昌之地,设虞城。当时永昌地广人稀。天宝年间(公元742-756年),亭罗在有20万户。贞元年间(公元785-805年),伊某勋还著有《剑川》、《野川》、《义东于永昌》,并见范绰《滇志》。永昌成为南诏西域重镇,设立永昌节。
到了二年(公元902年),郑编南诏建立长盛国,再通过赵天心兴国和杨仪宁国。三十五年,都取永昌地。至段建立大理国(宋朝)时,永昌节改为永昌府。此后永昌建立了政府。
元初云南平。大元帅镇设在大理。分19万户,不足1万户,1000户,1000户,100户指挥。至元十一年(1274),云南省设书省,千户改为路、州、府、县。永昌千户改州,后为府,领永平。
各省所属的道、府、州、县是政治组织,还有其他军事组织,有宣传、安抚、绥靖等官员。当初在大理设宣传部,在建宁(今甘雅、镇康)设金牙路宣传部。至元二十二年(公元1285年),大理金牙宣威部任元帅府,设永昌,辖大理、永昌、金叶东西道,都督坐永昌,至元末为重镇。
明代废除行省制,设置布政司、总务司、巡检司,统管军政、民政、司法,称为“三司分立”。洪武十五年(1382),任永昌府首席秘书,金牙卫都督。二十三年(公元1390)葛府。成立金牙军民指挥部,也主管民政,领导12户,绥靖部1户(庐江),县1户(永平),龙官司2户(施甸、枫溪)。12年(公元1476年),成化设置金腾驻防道(由巡抚巡察),由巡抚副使统领,监管军民、官员、土司,道中设永昌。嘉靖三年(公元1524年)三月,二所改为保山县,辖区不如金腾军北路。只有周易(腾冲)、县二(保山、永平)、平定师一(庐江)和昌劳苏伊特二(施甸、枫溪)引出了保山的名字。
清初沿袭明制,设立永昌军民府。其管辖范围包括明兵摆道所属的土司,其郡的设置略有变化。即取消枫溪、施甸的诉讼,并入保山县。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省去了“军民”二字,改称为永昌府,管辖范围为灵州一号、郡二号及周边土司。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另设龙陵殿,故名“龙陵”。嘉庆二十五年(公元1820年),腾越改为直隶厅。当时永昌府领二堂(腾冲、龙陵)、二郡(保山、永平)及周边土司。其首领有:土甫一号(孟定),土州二号(镇康、万店),傅玄五号(南店、干雅、占大、龙川、社房),平定三号(庐江、芒市、孟茂),长乐瓦西特二号(户撒、拉萨),共十三个单位。
民国元年(公元1912),仍设永昌府,保山县为省。民国二年,重新设立宝山县,政府级设置结束。
民国时期,保山县的辖区也发生了变化。民国初年,杨珊属于永平。民国18年(公元1929年),茂兴、张璐、登更土司回归泸水行署。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保山东南部的府东、府西、均瑶、三街、都鲁瓦家、大田坝铁厂、铜厂、西拉宽、郭昌河、朱鲁洼等地也被划入,归入新设立的昌宁郡。保山县原有的州、户相继分配到邻县,约占六分之一。
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因龙腾被侵华日军围困,撤销了原设在龙腾边区的银监署,设立第六任行政公署。先在昆明临时设办事处,后将保山划归第六行政公署,设在保山。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办公地点在腾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1月5日,1950,宝山县人民政府成立。保山专员公署设在保山,辖保山县、腾冲县、龙陵县、长宁县、双江县、镇康县、泸西县7个县。耿马、泸水二管理局;瑞丽、龙川、连山、盈江、梁河5个民族管委会,14个单位,保山辖十个区。1956年,撤销保山地区,成立德宏自治州,保山县归州府管辖。1963年,恢复保山区(德宏州、保山区划分),同时保山西南部的太平、王宇、施甸、遥观、九坊五个区划入施甸县,保山区仍辖五县。1967成立保山县军治委员会,各公社成立军治领导小组,隶属地区军治委员会管辖。
1968成立宝山县革命委员会,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隶属宝山区革命委员会。1979,宝山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宝山县人民政府,公社委员会改为公社管理委员会,隶属宝山区行政公署。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保山县改为保山市,成立保山市人民政府。1984年初,随着机构改革调整,26个公社,1个镇,划分为18个区,1个城关办事处。1987,18个区,城关办事处,金鸡村设为20。
2000年6月30日65438+2月3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保山地区及县级保山市,设立地级保山市,在保山市设立隆阳区,以原县级保山市行政区域为隆阳区行政区域。
2001年6月,保山撤区设市后,原保山市人民政府更名为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现仍辖20个乡镇。
2005年6月28日,11,隆阳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成立:1,永昌镇撤销,以东宝东西路为界,设立兰城、永昌两个街道办事处。2.撤销汶上彝族苗族乡和瓦房彝族乡,设立瓦房彝族苗族乡。3.撤销道街乡、庐江傣族乡,设立庐江镇。4.撤销老营乡和瓦窑白族彝族乡,设立瓦窑镇。5.老营乡管辖的西河、阿甲、柴河、下付家4个村委会,金鸡乡管辖的罗寨村委会和河图镇管辖的长岭岗、尚流村委会划归板桥管辖。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隆阳区共有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