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一般发展阶段的简要回答。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49至10至1953)主要是发展互助小组,同时试点初级合作社。
互助小组由几个或几个以上的农民自愿组成。土地、牲畜等生产资料仍归农民所有,但生产中的组织互助是农业合作化的最初过渡形式,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性质。
第二阶段(1954至1955上半年)主要是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初级合作社的特点是土地入股,统一经营,实行集体劳动。产品的分配把按劳分配和土地入股分红结合起来,耕畜和大农具也有一定的报酬,这是半社会主义的。
第三阶段(1955下半年到1956年末)主要是发展高级合作社。
由于对所谓“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批判,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步伐加快了,进入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初级合作社转变为高级合作社,有的直接由互助组转变为高级合作社。
扩展数据: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原因:
建国初期,国家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原因——分散落后的个体经济难以满足国家工业化的需要。
建国初期,社会生产力落后,分散落后的个体经济难以满足国家工业化的需要。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逐步克服农业和工业发展的矛盾,中央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集体化道路,因此对农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和平手段实现的。
历史上,社会制度的更替一般是通过暴力斗争实现的。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从不同侧面阐述了通过合作改造个体农业,通过和平赎买改造资本主义所有制。
但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这些仍然是理论的形式;在列宁那里,尽管实行了合作制和国家资本主义,但他试图赎回俄国资本主义,但没有实现。
实际上是剥夺了俄国资产阶级,个体农民经济也被迫消灭了富农。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和平手段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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