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定要社交?不社交就不能做生意吗?
曾经听一个朋友说,要想讨好领导,要苦练两个技能,一个是酒量,一个是卡艺(升级的那种)。还听说当了领导后,酒量猛增。昨天老公醉醺醺的回来,因为年底了,为了感谢单位领导的支持,给领导敬了很多酒。朋友聚会,生意上的朋友来晚了,罚自己三杯白酒(像喝红酒一样)。他扭成这样,我为那像开水一样泼下来的酒感到难过。当年的演员傅彪,据说在帮朋友做生意的时候喝了肝。这不是个例,相信除了在外企工作的,国内其他人大概都有体会。
这种酒桌文化的悖论在于,除了少数嗜酒如命的人,似乎没有一个敬酒或被敬酒的人是真正喜欢用这种方式喝酒(喝酒)的。那你为什么要做这种自虐和虐待?我没有做过研究,只能提出一个假设,我认为是一种象征性的“自嘲”姿态。
两群互不太熟的人上了酒桌,互相敬酒,都来者不拒,把自己喝趴下了,好像通过了加入黑社会的仪式,从此就是自己人了。那些宁愿喝醉也不愿拒绝敬酒的人被认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这种品质一般被称为“现实”,我认为只是“服从”的另一种说法。至于这个人是不是真的“真实”,真的不好说,所以我觉得这是一种象征性的“自嘲”——放弃自我意志,服从他人意志。如果我们一起喝醉,那就更好了。分享醉酒丑陋的人,就像一起嫖娼一样,因为分享了一种不堪的状态,也有了更亲密的私人友谊。
官场、职场、商场还有一种,就是下级向上级敬酒。为了表示尊重,下级必须收拾干净,甚至喝上几杯,而上级可以随意。“自嘲”的意思在这里就更明显了。喝酒几乎是一种通过自我惩罚来表达尊重的方式。即使在家庭内部,晚辈对长辈的敬酒也是同样的性质。
与这种正式场合“仪式化”的酒桌文化相比,朋友们喝酒自然多了,爱喝多少喝多少,边喝边聊,碰杯,添酒,甚至一醉方休,但并不是刻意的“自嘲”。这样的酒博会在西方很常见,甚至日本的居酒屋文化也是一种轻松平等的状态。
我无意把这个问题归结为“国民性”。其实我更愿意对它做一个历史的考察。这种“仪式化”的酒桌文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从哪个圈子开始的,其仪式的具体含义和表达方式是否发生了变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