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县的历史沿革
秦朝时,属南浔县。三国吴嘉和五年(236)叶楠南安县析。晋太康元年(280年),改称南康郡,因“地与岭南相通,民安居”而得名。太康三年属南康郡。南宋永初元年(420),属南康国。齐、梁、陈、隋属南康郡。
唐属前州。五代十国归百胜!南康属于赵信军。宋属南安军。袁属于南岸路。明清属南安府。民国时期,隶属甘南道和第11、4行政区。
8月1949,14,南康解放,属甘州区(后为赣西南行政区直属县),1951 6月属甘州区,1954属赣南行政区。1964属于赣州地区,1971属于赣州地区。
1984年5月15,大岭乡、棠溪乡、内潮乡、魏翔乡成立;成立沙溪公社,改称十八塘乡。
1988 65438+2月10,撤销凤岗乡、横石乡、宋卡乡、东山乡,设立凤岗镇、横石镇、宋卡镇、东山镇。
5月4日,1994,潭口乡撤销,所辖行政区域划归潭口镇管辖。
1995年3月7日,同意撤销南康县,设立南康市(县级),以南康县行政区域为南康市行政区域。
2013 10国务院正式批准赣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同意撤销县级南康市,设立赣州市南康区。同时,南康市潭东镇、潭口镇划归赣州市章贡区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