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的历史话题
废弃矿田开楼(为了开楼)
商鞅的重大经济举措是“弃矿田,开楼房”。《史记》记载:商鞅“为田而作,开建封边,纳平税”。《战国策》说,商鞅“断楼教民耕”,废除了“田无粥”的原则。所谓“楼房”,是指“矿田”中间灌溉的水渠和相应的纵横道路,纵向称为“楼房”,横向称为“楼房”。“峰江”是奴隶主贵族封的矿田边界。“开边封边”就是把标明国有土地的边撤边封,废除奴隶制国有土地,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矿田制度,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法律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税收按照每个人占有土地的多少平均分摊。此后,秦国政府虽然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地、山川河流、其他国家新占的土地等,但逐渐转为私有。以法律形式承认土地所有权,允许土地买卖。这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重农抑商奖励农织。
商鞅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多产粮多布者,可以免劳免税,以农业为“业”,以商业为“最后业”。全家因为为末弃根,或游手好闲,变穷,被罚为官奴。商鞅还在秦国招募无地农民开荒。为了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每个有两个儿子的家庭,成年后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交双重税。禁止父子(成年人)同房,实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加人口,征收徭役和户籍税,发展封建经济。商鞅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原因是:1。农业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资料。2.国家通过稳定的土地税保障财政收入。3.有利于社会稳定,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工商业会加剧劳动力从土地上流失,从而引发各种社会问题。5.商品经济不发达,不如安心经营土地。
统一测量
商鞅变法之前,秦国各地都没有统一度量衡。为了保证国家的税收,商鞅制定了标准的度量衡。现在流传下来的《商鞅量》有秦孝公监制的铭文,“十六(寸)造像中有一个是升”。据《商鞅量》记载,商鞅规定的1的标准刻度约为今天的0.23米,1的标准刻度约为今天的0.2升。根据测量装置及其铭文,统一测量在当时是非常严重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斗、重、秤、尺等度量衡。要求秦人严格执行,不得违背。
统一度量衡的意义
第一,全国各地都有规范的衡量标准,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交流提供了便利条件。二是对税制和薪酬制度的统一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有利于消除地方分裂势力的影响;第四,为后来的秦始皇统一计量奠定了基础。
变法的政治措施:奖励兵役,实行兵役爵位制,编制军事机构。
商鞅下令“凡有战功者,自率荣誉,私斗者各罚”,奖励战功,禁止私斗。规定爵位按兵役授予,宗室没有的兵役不得列入公书。即“立功者显荣,不立功者富而不荣。”也就是说,做出了贡献的贵族子弟可以享受荣华富贵;没有信用的人,虽然有钱,也不应该奢侈。制定军功爵位制度的做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的《清实录》制度,今后将根据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员将从拥有军功爵位的人中选拔。军功爵制经过几年的发展,发展为著名的二十品爵制:一品为男秀才,二品为上造,十九品为关内侯,二十品为车侯。据《汉书》记载:“为法于秦,赐爵位一等,欲为官五十石。”还说明了奖励方式:战争中斩首敌人的头颅,册封骑士,可以是50石的官;砍下敌人的头,授予骑士爵位,可以是一百石的官。各级爵位都规定了占用农田房屋和奴婢的数量标准以及衣服的顺序。所谓私斗,不是指普通人斗,而是指“城斗”。“夷”是指一个普通的城镇,被奴隶主占据。奴隶主经常为土地和财产而战。新法的目的是削弱奴隶主的权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办法是:私斗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废除石鲁制度,奖励军事功绩,使军事地主势力发展起来,打击奴隶主贵族势力,维护新兴地主势力,使秦国军事力量发展起来,从“会夷”到“虎狼之国”。因为对战功的褒扬,秦军的战斗力大大增强。在对外战争中,秦国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会师,结束了秦国与中原诸侯长期不结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通过武力逐步占领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迅速发展,为秦国统一奠定了物质基础。它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
除了清朝,士禄制度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事功勋。
据《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须有战功论,不得为从。明代的官阶、秩次不同,田宅的名称不同,臣妾的衣着也不同。立功者显其荣,无功者富。”即贵族身份的高低是根据兵役的大小来决定的。这一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的旧贵族,也因此引起了他们的反感。《史记》记载:“尚军入秦十年,宗室富贵怨。”历史上任何一次政治改革,都不仅仅是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更是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改革户籍制度,实行坐地办法。
秦国的都城、乡镇、城池、聚集地,曾经是大大小小居民的天然去处。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统治,管理广大居民,商鞅规定居民进行户籍登记。轻罪使用重罚。李悝的《法经》颁布实施,增加了坐在一起的方法。主要内容有:居民以五为“五”,以十为“十”,以十、五为基层行政单位。根据编制,进行登记和入户登记,并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报。如果他们不报案,十个家庭会因为同样的罪行坐在一起。不告发汉奸者将被斩首,告发“汉奸”者将被赏以斩敌,藏匿汉奸者将被罚以降敌。这和后世的保甲制度是一样的。商鞅同时规定,旅馆不得收留没有正式证件的人,否则主人就得坐在一起。
实行县制
商鞅的重大变法是“集小城市为郡”,以郡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封建制度,“隔三十一郡”(有的史书认为是41郡或三十六郡)。郡有县令掌管郡政,县令辅佐县令,县尉掌管军事。该县下辖几个市、乡、市、镇。商鞅通过设郡,把领主的政治特权带到了中央。这一措施有效地配合了“弃矿开建”的政策,以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的私有制。它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富人和贵族的地方权力。后来,秦在新占领的地区建立了一个县。郡的范围很大,具有边防性质,所以郡的长官叫郡卫。后来郡内局势稳定,转为民政,于是郡下又有数郡,形成了秦国的郡县制。
使秦律成焚诗书,立明法令
商鞅的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符合法家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秦国的统治。而商鞅发起的“焚诗”高压政策,不仅极大地压制了人们的思想,也摧毁了中国的文化经典。
变法的目的和作用:目的:强兵作为富国的作用:一派“物尽其用”的繁荣景象。全国人民以私战为耻,以为国家以战果为荣,战斗力不断增强。战国末期,秦国成为最强大的国家。废除了旧制度,促进了农业生产,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秦国成为战国末期最繁荣的诸侯国,为日后吞并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