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是如何反腐的?
现在反腐有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古代也有“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最早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应该是从秦朝开始的,也就是说,自从有了皇帝,就有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后,成立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历时两千多年,直到191的辛亥革命后才被废除。
无论是古代的御史还是钦差,虽然名称不同,但职能基本相同。他们都监督各级官员及其执法部门的言行,享有皇帝赋予的最高生杀大权。
秦朝时,皇帝下设三个官职:宰相、太尉、钦差,其中宰相主管政务,太尉主管军务,钦差主管监察。《汉书·官宦榜》说:“督御史,督秦官,督郡,督汉省。”御史大夫在秦朝的官职仅次于宰相,被称为“候补宰相”。秦始皇还派御史到县级机构负责地方监察。到了秦朝,中国的监察制度已经基本形成。
为什么要建立监控体系?因为各级官员都是皇帝请来的员工,老板怕员工偷懒懈怠,特别是营私舞弊,导致帝国大厦倒塌。所以找一些主管来监督员工,让他们忠心耿耿,尽职尽责。“国之败,亦因官之恶”(《左传·桓公二年》),“恐官不修,立监牧之。”怕监督,设督察纠正之”(《三国志·舒威》)。
汉武帝时代,为了监督各郡太守、诸侯国等于“两千石官”,将京畿以外的郡、国划分为十三州部,设立600石秩的刺史,以“巡察郡州、察治案件”、“刺死不法”。监察制度成熟于明清时期。明朝永乐元年(1403),皇帝下令“派御史分头巡天下”。在都察院的时候叫内差,出去巡视的时候叫外差。以所访物品命名,可分为大清帝国、学帝国、盐帝国、海关帝国,类似于今天的“特检”。
专门巡视地方官员的,称为“巡视某地,监察御史”,大致相当于今天的“例行巡视”。明代,国巡按御史的分配是:“直隶北部两个,直隶南部三个,宣大一个,辽东一个,甘肃一个,十三省各一个。”清朝的制度沿袭了明朝的制度,变化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