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的简历和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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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吕氏春秋》中称为“百越”,《史记》中称为“南岳”,《汉书》中称为“南岳”,与广东相连,简称广东。广东先民很早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劳动和繁衍。在漫长的历史中,广州、广东等地位列第一,并逐渐演变为成广东省及其辖区。(1)史前时期,人类在12-14万年前的广东生活繁衍。3万年前的东中燕人遗址;距今1,000-1.6万年的阳春渡十字遗址和封开黄洞遗址;7000年至8000年前的英德清塘市场;距今约4000 -6000年的北丘文化遗址;距今约3000-4000年的西樵乔杉文化遗址和马坝峡文化遗址。商朝西周时期,先民与中原商朝、周朝有经济文化交流。春秋战国时期,岭南与吴越楚关系密切,交往频繁。历史上的楚亭、南无城传说,反映了这一时期岭南与楚越的关系。《国语》中也有“收南海”的记载。楚于商,说明当时岭南和楚国有军政关系。(2)秦汉。公元前222年,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后,派屠呦呦率领50万秦军攻打岭南。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在其攻陷的岭南地区设立“桂林、项峻、南海”三郡。南海县管辖东南部的南海,西部的广西贺州,北部的南岭,包括粤东、粤北、粤中、粤西的一部分。郡辖番禺(即今天的广州)。今天广东省大部分地区属于南海县,此外湛江等地属于湘县,粤西部分地区属于桂林县,粤北部分地区属于长沙县。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划分行政区。秦末,南海郡太守任孝病危,任命龙川郡使赵佗代其位。任涛死后,赵佗揭竿而起,切断了武陵通往中原的道路。秦死时,赵佗武力攻桂林、,建立南越国,自称“南越王”。据岭南(今广东、广西大部、越南北部)建立南越,定都番禺(今广州),实行县制。汉武帝平定南越。汉代,南越分为南海、苍梧、玉林、合浦、胶头、旧镇、日南、雨儿、朱雅九郡,设立13驻地监察机构,称为“十三部”。东汉末年,交趾部改为交州,交趾部除有监察权外,还拥有军政权,成为县级政府,地方行政体制由县二级改为州、县、郡三级。今天的广东省包括胶州所辖的整个南海县(广东中东部),以及荆州的苍梧县、合浦县、桂阳县和扬州的张羽县的一部分。其中,南海郡比秦时增加了三个郡:揭阳、苏中(今清远)、增城。210年,吴国孙权任命卜志为交州刺史,率兵至番禺。217年,卜志将胶州的行政由广信迁至番禺。264年,东吴为便于治理,将四郡(南海、苍梧、玉林、高良)置胶州之外,设广州,辖番禺,故名。在吴栋时期,广东省现在除了广州所辖的四个县之外,还包括荆州的始兴县和海南岛。(3)隋唐。西晋时,广东省腹地当时属于广州,粤北属于荆州,雷州半岛和海南岛属于胶州。南北朝时期,中国的政治局势是南北分裂的。隋朝初,广州和周迅(今徽州)被任命为总督府,管理全国。杨迪废除州为县,改为两级,即县和县,并大大增加省。今天广东省属于10县和74县。唐初,设郡县。岭南45州分属广州、贵州、容州、永州、安南五州(又称岭南五府)。655年后,五府全部划归广州,总督称五府(总督),广州刺史兼任。756年,升任岭南使。862年,岭南路分为东路和西路,广州由东道统治,广东隶属岭南东路。这就是广东省名中“东”字的由来,也是两广分为东西的开始。五代十国时期,岭南为刘所占,行政区划基本继承唐朝建制。917南汉升广州为兴、刘?建立南汉王国,定都于广州王宓。在县比较稀疏的粤东粤北地区,增加1个府县。南汉后期,全境辖60州214郡。(4)宋元明清及民国时期,广东省现包括广南东路14州,广南西路7州,共61县。宋朝继承并调整了唐制度。粤西和海南岛共废除八州,粤东和粤北除唐制外,保留了南汉增加的四州。1997年,广南路分为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东路位于广州,西路位于贵州。广东大部分地区属于广南东路,“广东”是广南东路的简称。元代地方行政体制分为省、道、府(州、军)、县四级,还有一种方式,就是省以下、道以上的转运机构。今天广东省分为广东路和海北南路。广东治在广州,海北海南治在今天的雷州。1369年,广东道改为广东等省,海北海南道划归广东,成为明代十三省之一。而且将长期与广西同属一个地区的雷州半岛和海南岛划入广东,结束了过去广东分属不同行政区的局面,广东省的区域轮廓基本形成。明朝末年,广东设10府,1直隶府,辖7州75县。其中顺德、从化、高明、饶平、惠来、大埔、普宁、澄海等22县为明代新设。这些新设县大多集中在粤东,基本形成了今天的县制分布格局。清朝初期,地方行政机构分为省、省、地、县四级,但明代的外交政务部正式改称省。正式使用“广东省”名称,管辖范围与明代广东政务院相同。两广总督设立于明清,称为“两广总督”。两广总督署先设在梧州,后设在肇庆,1746迁至广州。清代广东省最南端的领土是南海诸岛的曾母暗沙。西沙群岛(称“千里长沙”)和南沙群岛(称“千里石塘”)属广东省琼州地区万州管辖。1680年,南明少武帝朱,建都于广州;1841年,清政府在鸦片战争中战败,被迫签订中英《南京条约》。香港(当时的新安县)正式沦为英国殖民地。1887年,葡萄牙诱导清政府签订《中葡和解通商条约》,占领澳门(当时的象山县)。1911年,辛亥革命后成立中华民国。广东省的名称和范围与清朝相同,但将府、州、署改为县,成为省县两级制,省县之间设置绥靖区。1925年7月,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国民政府地方行政区划为省、行政区、县、市。城市的名称出现在民国初年。广东省政府由六个行政区组成,即广州、北江、东江、西江、路楠和海南。每个地区都有一名行政委员会成员代表省政府处理该地区的事务。1938 5438+00年6月,侵华日军占领广州,广东省政府退守粤北(今连州市)。为适应战时需要,省内设4个行政公署,1940年改为9个区(含沦陷区),1941年重新设立9个行政督察区。1945抗战胜利后,民国政府将行政督察区分为省直督察区和专门行政督察区两种。省政府直接监管南海、番禺等12个市县,特别行政监管区划分为11个区,管辖88个县。(5)当代时期。1949 10 6月14日,广州解放;10年10月2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成立;165438+10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全省有珠江、东江、西江、北江、粤中、南路、兴梅、潮汕琼崖9个特区,辖7市98县。广州是直辖市。65438年至0952年,广东省、广州市由中南管委会领导,北海市、秦州区划归广西,广西怀集县划归广东。1954年,广东省由中央直接领导,原属中央直辖的广州划归广东省管辖。从那以后,市、地、县几乎每年都有调整。65438至0979,原属惠阳地区的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原属佛山地区的珠海县改为珠海市,均为省直管县。广东省直属广州、海口、汕头、湛江、茂名、佛山、江门、深圳、珠海、韶关等10市,分为韶关、惠阳、梅县、汕头、佛山、湛江、肇庆等7个地区和海南行政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共辖14市9县3自治县。1981成立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办事处,由海南行政区直接领导。1983后,实行市管县、乡管村新体制。1988年,中央政府将海南行政区从广东省划分出来,设立海南省。同年,广东开始取消区域设置,另设18个地级市(后增加到21个地级市),全面实行地级市管县制和乡管村制,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