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的一个历史问题
周朝设立“大行人”和“大客之礼”,接待远道而来的客人。
在六个官员中,大行人属于秋官,后来又有了一个“小行人”。
此外,它还设立了“徐翔”来处理“外国”做出的语言翻译。
秦中央设“典科”“归义夷”。
秦把非华夏族的地方行政区划分为两类:①在被征服的少数民族地区设路,不设县。
(2)在已投降的少数民族地区设立诸侯国(又称诸侯国、外诸侯国),设立藩王或藩王领导其土地。
为了管理这些诸侯国,中央官员设立了诸侯国(中文改称诸侯国)。
《韩曙公柏青管表》载:“精忠报国,秦关降服蛮夷”。
韩继承了秦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从三国到北魏,大部分朝代都有大洪连,还任命为仆从、仆从等官员,主管少数民族事务。
只有梁朝设十二卿,裂鸿为董卿,裂鸿改为裂鸿寺;后一周成立客户部。
隋、唐、隋攻梁系,称鸿胪寺。
初唐时还立为鸿胪寺,至高宗隆硕年间(661 ~ 663)改为文同寺,武则天广斋元年(684)改为思宾寺,至中宗神龙年间(705 ~ 706)恢复为鸿胪寺,“侍客凶仪”,置寺官掌管。
宋元丰年间(1078 ~ 1085),设立了裂纹鸿胪寺。
南宋时,克汉寺被废除,民族事务由礼部管理。
廖称之为“部落节度使”,金称之为“部落节度使”。
到了晋朝,除了我们的使臣、副使臣、法官之外,还有懂法的官员、官员、翻译。
元朝中央没有裂寺,“一切上座、即位、登记、保管、敬奉、外朝”都由礼部礼部负责。
到了明代,虹桥寺得以恢复,并设置了九官通史、外夷通史等官员负责少数民族事务。
还有一个提督的四溢阁,负责国内外各种民族语言的“书籍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