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何时恢复行使主权?
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在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指引下,1997年7月6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洗雪了中华民族的百年耻辱,迈出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重要一步。
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历史介绍
1982年9月,英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就香港前途问题开始谈判。虽然《南京条约》和《北京条约》都意味着香港岛、鸭洲和九龙以及界限街以南的昂船洲永久割让给英国。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拒绝承认所有相关的不平等条约,如关于扩大香港边界的特别规定。它只承认香港由英国管理,而不是英国的领土,并要求英国归还香港岛和九龙以及新界。从65438年到0997年,英国政府决定将香港主权归还中国,但同时又试图维护英国在香港的利益。
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中英两国终于在1984 12 19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 71起在香港设立特别行政区,并开始再次行使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和新界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