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后来人们可能发现橘子太贵了,于是发明了发酵法生产维生素C,以及用微生物或酶将有机物分解成其他化合物的方法。
从1933,德国人发明“赖氏化学法”到上世纪80年代,全世界的维生素C巨头一直在用这种方法。但是这种方法比较复杂,对程序和生产设备要求高,对生产线的安全控制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当时世界上能掌握维生素C生产工艺并通过生产线生产的厂商只有三家:瑞士罗氏、德国巴斯夫和日本武田制药。后来他们组成了维生素C的垄断联盟,控制了全世界维生素C的生产和价格。
1980年,我国不堪忍受维生素C行业长期被海外巨头垄断的局面,成功改进了维生素C的生产技术,当时的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尹广林发明了“两段发酵法”,大大降低了维生素C生产的复杂程度和对生产环境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大大降低了维生素C的生产成本,使维生素C的产量大大提高。
当时维生素C垄断联盟敏锐地发现了中国的“本土制药”,提出要买这个专利。当时中国人对这些颠覆性专利的价值缺乏全球思维和意识。当时罗氏制药以400万美元买下了这项专利。好在中民当时给自己留了一手,只把专利的使用权卖到中国境外,也就是说我们自己的企业还可以用这个专利在中国生产维生素C。
罗氏购买中国的专利只是一种防御策略。为了防止其他欧美药企通过这个中国专利生产维生素C与之竞争,他们还在用自己独创的赖氏化学法生产,因为他们根本不认为中国的方法是先进的方法,也不相信中国的R&D能力和生产能力。
后来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中国保留的那种点火发展成了火炬。凭借先进的“两段发酵法”,中国逐步扩大维生素C的产量,在全球维生素C产量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由于成本低、价格低,中国制造的维生素C甚至销往欧美、日本等国家。
这时候维生素C垄断联盟坐不住了,吹嘘自己生产能力强,试图通过价格战打败国内的厂商,于是开始主动降价,一年多的时间从最高的18美元/公斤降到4美元/公斤。
众所周知,中国维生素C生产企业面对这场价格战并不畏惧,因为我们的生产成本太低,4美元/公斤还是有利可图的。但对于坚守“赖氏化学定律”的维生素C垄断联盟来说,4块钱的价格肯定是亏本的。他们试图以此为代价去伤害人,结果却是偷不起米,却又不能先养活自己。
更戏剧性的是,因为价格操纵,维C垄断联盟被各自国家重罚,从此一蹶不振。后来罗氏制药把维C厂卖了,日本武田把维C厂卖给了德国巴斯夫。后来巴斯夫无法承受中国制药厂的强大产能,很快停产。从此只负责提供柠檬醛等原料。
时至今日,全球90%以上的维生素C由中国四家药厂生产——东北制药、华北制药、乌纳康制药、江山制药。中国拥有维生素c的绝对生产权和定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