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学简介
历史学家历来非常重视历史,历史叙事只有反映真实的(至少在历史学家看来是尽力真实的)历史面貌才是美的。二是简约之美,即历史的文字表达反映真实的历史事实,写出事物的本来面目,说人如人,论事如其人。第三是简约之美。“文笔简洁在任何时候都是优势,尤其是在有钱的场合;这个问题不仅是修辞性的,也是本质性的。”(关于卢西恩的《论写史》,见苗主编《美学译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4月版,1987)“傅《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主,叙事为主者,以简略为主。”(刘知几《史通叙事》)四、动态之美,历史在动,历史人物在动,历史事件也在运动中发展。历史写作以动态之美来表现这些运动形式,这也是梁启超所说的历史要写得“会飞”。第五是含蓄之美,也叫比喻之美,或者叫“用傻”。“蠢则存字存篇,事溢句外。”“丈夫能省一点,举重若轻,说一句话很详细很细细品味,说几句话很详细,这都是坏办法。”(《史通叙》)把判断放在序中是更高层次的含蓄美,司马迁的《史记》就是典范。第六,力量之美,这首先在于历史书写的真实性及其给人的警示、启迪、智慧、鼓舞等教育。同时,历史写作生动感人的表达也是力量之美不可或缺的。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用犀利、生动、有力的笔写下了一部历史。他和他的作品被称为“惩罚暴君的鞭子”,可见这种力量之美。第七,形象美,是指借助图画、卷轴、文艺文体、现代媒体等各种直观语言或形象语言,对历史文字进行广泛、丰富、生动的表达。这种形象之美往往不是“纯历史的”,但如果与严肃的历史态度相结合,它仍然具有史学价值,是史学走向社会的途径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历史和文学相对繁荣。尤其是90年代以来,无论是能引起学界关注的高雅作品,还是能引起大众关注的通俗作品,大多都与历史密不可分,尤其是电视剧,几乎成了古装的统一。历史文学似乎成了文学领域,尤其是通俗文学领域的霸主,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种繁荣是极其尴尬的。如果没有意识到这种尴尬,很可能会把智障当成天才,把无知当成智慧,从而葬送了历史和文学的“远大前程”。作者认为社会对历史文学的需求仍在上升,但历史文学的创作却越来越差。这样下去,只会让读者和观众没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