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央首次颁布党内法规五年规划纲要
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编制党内法规制定五年规划。这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战略工程,将为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入新的动力。
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建议。
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制定颁布了一批重要的党内法规,为治党治国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但是,新形势新阶段下,党的建设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加艰巨紧迫。
“由于统筹不够,一段时间以来党内法规‘碎片化’现象突出,法规制定的系统性、完整性、计划性不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总体滞后。”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认为,制定和修改党内法规的任务迫在眉睫。
为加快党内法规建设,夯实党执政和自身建设的制度基础,中央决定编制《纲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定的统筹规划,对党内法规建设进行顶层设计。
记者从中办法规局获悉,该纲要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研究论证、汇聚各方智慧的基础上形成的。历时近1年,几易其稿:
2012年底,中央办公厅和有关单位成立了《纲要》起草小组,由中办法规局牵头。随后,中央办公厅向24个中央有关部委和31省区市党委征求意见,起草组赴有关部门和地方进行调研,听取意见建议;
2013年3月,大纲初稿起草完毕。起草组先后组织了10多次座谈会对纲要草案进行研究论证,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听取了20多名省部级班、地厅级班代表的意见。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进一步修改了纲要草案;
2013年8月,中央办公厅将《纲要》征求意见稿发送中央有关部委和部分省区市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纲要草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草案。纲要草案按程序报请中央批准后,将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发布。
“修改、制定和实施党内法规,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特别是管理党内事务最重要的方式。其核心价值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让制度先行,使党的领导更加规范,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员的作用。”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说。
科学编制应对挑战巩固党的执政和执政基础。
2013年8月,《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决定》下发。根据《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1978以来制定的300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标志着中央委员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第一阶段工作完成。
“目前的清理工作是为了以后启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更重要的是建立长效机制。”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认为,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政党,应该努力寻找不断推动其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全面应对新形势下的新挑战。
为此,《纲要》提出了未来五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要求,对党内法规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纲要》分为九个部分,概括为四个板块:第一板块,即第一节,阐述了制定党内法规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第二部分,包括第二至第七部分,从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六个方面阐述了未来五年需要制定的党内法规。第三部分,第八部分,对提高党内法规素质和执行力提出要求。第四部分,即第九部分,提出了组织实施纲要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使编制更加科学、规范和程序化,纲要在体例和框架方面进行了精心设计:
规划纲要采用的体例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系统性,有利于理清党内法规制定的总体思路,克服制定中的“碎片化”现象。
把关于党的领导和工作的党内法规单列一部分,有利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党执政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
列举与民主集中制建设相关的法规,有利于促进党内民主的发展,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针对一些党内法规质量不高、执行不力的问题,安排专门章节对此进行强调,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制定党内法规的质量,保证法规的实施。
“任何规定都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不断修改完善。如果现实发生变化,就会相应调整和修正。”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表示,《纲要》突出了与时俱进的特点,不断加强顶层设计,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