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水平测试
省教育厅表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成为高校招生的依据。学生档案提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和考试科目成绩,供高校招生时参考。省级统考科目正式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逐步折算为高考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的正式考试成绩应适当用于我省免试高校录取学生。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两部分。
凡在湖南省普通高中注册的学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涵盖了普通高中课程学习领域的所有科目,是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教育教学进行评价的完整体系。学业水平考试由考试和考查两部分组成。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试方式为笔试。
考试部分分为两部分:省统考,是对考试科目必修学分模块学习后的综合考试,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卷、统一阅卷、统一考试时间、闭卷考试的方式;模块学分考试是考试科目模块学习后的平时单项考试,学校根据模块教学内容组织命题和考试。学科教师根据学生模块学分考试成绩(物理、化学、生物相结合的学科单项考试成绩)和学习过程提出学分认定初步意见,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并作出结论。
11科目,分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
考试方式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考试科目指导大纲。其中,综合考试科目为除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以外的所有科目。它们是完成必修学分模块教学后的综合测试,由市州统一组织,学校组织实施,每个学生考核一次。
单科考试科目是根据模块教学内容进行的阶段性测试,在单个模块(题目或主题)教学结束后进行。学校组织命题,实施考试,每个模块考一次。
省统考于6月10-12进行。
学业水平考试,省统考时间为高二第二学期期末,具体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10-12举行;综合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由市州统一安排,学校实施。原则上应在三年第二阶段开始时完成;模块学分考试和单项考试时间由学校根据教学实际安排。省级统考科目补考定于三年期开始时举行;综合考试科目可当场重考两次;模块学分考试和单项考试补考方式由学校确定,原则上不少于两次。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为正式考试成绩和补考成绩两类。正式考试成绩为首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每个学生只能获得一次正式考试成绩;补考成绩,是正式考试不合格科目参加补考的成绩。参加正式考试后复读或退学的学生,成绩有效,视同正式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前复读或退学的学生参加留级或复读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其考试成绩视为正式考试成绩。
省内转学生的正式考试成绩和补考成绩有效。外省转入我省的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后,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结果,仅在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时有效。
补考成绩只有及格和不及格。
省统考,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他科目90分钟,各科满分1.00分。考试科目时间根据考试科目特点合理确定。综合考试由市州确定考试科目时间,单项考试由学校确定考试科目时间。考试科目采用百分制评分。模块学分考试的学时和分数由学校确定。
省统考正式考试成绩采用原分数,补考成绩只记及格和不及格。
考试科目总成绩由综合考试和单项考试两部分组成(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以单项考试成绩为准),权重均为0.5。考试科目正式考试成绩按原积分计分,补考成绩只记为合格和不合格。及格科目按60分折算为考试科目总成绩,不及格科目按实际成绩折算为考试科目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