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有哪些?

第一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于2月8日公布,1982,分别是:北京、杭州、开封、遵义、承德、绍兴、荆州、昆明、大同、泉州、长沙、大理、南京、景德镇、广州、拉萨、苏州、曲阜、桂林、Xi安、扬州。

同年颁布的《文物保护法》明确将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申报为历史文化名城,标志着历史文化名城制度的确立。

扩展数据:

“历史文化名城”这个名字也被很多专家考虑过。罗作为当时国家文物局的代表参加了评估。老罗认为,中国所有的遗产都是历史悠久、久负盛名的文物,大部分都与文化有关。因此,在“历史名城”的名称中,应该加上“文化”二字。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市土地已经扩展到古代城市的范围之外。因为历史文化名城与周边地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仅仅保护老城区或者一条老街是不够的。因此,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范围也随着城市用地的扩大而同步扩大,涵盖了行政辖区内广泛的遗产资源。

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框架下,城市周边的历史村落、传统村落、工业遗产、线性文化遗产等遗产类型也得到了有效保护。

百度百科——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人民网-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新中国“第一篇”文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