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除了年关,还有什么死刑让人感到可怕?

在古代中国,酷刑是最重要的。为了惩罚和镇压犯人,发明了各种不人道的酷刑。我觉得明朝是酷刑的巅峰,朱元璋发明的那些酷刑都比得上当年。

比如“剥最后一根草”,就是把犯人的肉活生生地、完整地剥下来,把草缝在剥光的人的皮肤上,然后挂在衙门口等显眼的地方,警示来往的人。剥皮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法是从背部切开皮肤,然后向下剥到肛门,再向两侧展开。就像大鹏展翅一样,被剥皮的犯人在剥大腿的时候经常会痛得昏厥过去,但是再过一天就要死了。

第二种方式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脑袋。在你的头顶画一个十字,然后把银倒进里面。我们都知道水银密度大,倒进去之后会慢慢把人的血肉分开。被判死刑的人会承受巨大的痛苦,但他还不能挣扎。这种酷刑的恐怖之处在于,它会给人带来巨大的痛苦和折磨,但被折磨之后只会很悲惨。

另一种酷刑“抽肠”也极其残忍。具体方法是把铁钩插进犯人的肛门,把肠子勾出来。铁钩连着绳子,绳子的另一端落下一块大石头。肠子被勾出来后,石头掉了下来,犯人的肠子被拉了出来。囚犯痛苦地尖叫着死去了。或者把绳子的另一端绑在马身上,马一跑就把肠子完好无损的拉出来。

朱元璋还发明了很多酷刑,每一种都极其变态残忍,但正是因为极端恐怖,对明朝的贪官污吏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