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历史沿革
元代兰坪建立兰州土知州,属丽江道。公山调任林西县,与碧江、福贡同属漓江路。泸水隶属云龙殿军民府和永昌府。
明代兰州(兰坪)、土知州、碧江、福贡隶属丽江军民政府。公山调任林西县康普、叶芝图千宗,隶属漓江军民府;六库、老窝钱图位于泸水怒江东岸,隶属云龙地区,登更、张璐钱图、毛召土巴位于怒江西岸,隶属永昌地区保山县。
清代兰州地方州改为地方州,建立兰州地方州。兰州、碧江、福贡属于丽江地区;公山属于未夕厅的菖蒲筒区;泸水六库、老窝钱图属云龙府,登更、张璐、毛召钱图属永昌府宝山县。
辛亥革命后,云南怒丘边防总队分支进入怒江,设立枝子罗、上帕、菖蒲三个边防所,并在兰坪县营盘街设立边防所,直接对这一边境地区,包括保山县的登更、张璐、茂昭,云龙县的六库、大兴地实施军政管辖。民国五年(1916),改边署为行署。民国17年至22年(1928-1933),行署先后改为泸水、碧江、福贡、公山行署,并划归丽江、腾冲行政督察署。
1950属于丽江地区和保山地区。1954年8月23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区成立,自治区人民政府驻碧江县知子洛。碧江(碧江县傈僳族自治区撤销,恢复为枝子罗县)、福贡(福贡县傈僳族自治区撤销,恢复为上帕街道县)、公山(公山县傈僳族自治区撤销,恢复为当当村县)。
1956 65438+10月1原公山县变更为公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1957 65438+10月18、根据宪法,怒江傈僳族自治区改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1957原属丽江地区的兰坪县(在拉吉井)划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1961年6月4日,根据《中缅友好互不侵犯条约》和《中缅边界条约》的规定,中国政府正式收复偏马,建立偏古港特区,隶属丽江特区。1966年9月,划归泸水县,建立偏马乡。
1973罗迁泸水县六库区新寨乡成立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辖泸水(张璐街道)、碧江(毗河公社)、福贡(上帕街道)、兰坪(拉井街道)、公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次凯公社)。
1986年9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取消碧江县建制,属地分别划入泸水县和福贡县。
1987 165438+10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兰坪县,成立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原兰坪县行政区域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行政区域。
1988年,兰坪县改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2004年6月5日,民政部批准泸水县人民政府由张璐镇迁至六库镇。
截至2006年,怒江州辖2县2自治县9镇17乡,3个民族乡,10居委会,258个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