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王安石变法的背景、目的、内容和结果。

背景

北宋中期以后,政府官员数量不断扩大,猛增。真宗景德镇年间(1004-1007),内外官达一万余人,仁宗年间(1049-1053)达两万余人,“比立国之初高十倍”[土地兼并迫使农民转隶军队,导致人数剧增北宋初年,军政人员被赋予很大的特权,可以免除关税和赋税。对外,在对辽、西夏等国的战争中,任宗青历年(1041-1048)军队人数为125.9万,增加了军费。“养兵成本全球78%。”[2]缺乏专业化的士兵和军纪使得宋军严重缺乏训练。终日“游戏于城池之间,以画为业,衣不像军兵”[3]“禁卫不自持,使人执之;士兵们被禁止不付钱就买食物。”[4]。现在使得北宋国库空虚,百姓生活压力更重。

变成?出表(30位:石之二[5])进出年。

1021(天禧五年)150,850,100 126,775,200

1048(清八年)103596400 89383700

1049(祐元年)126,251,964 126,251,964。

1065(治平二年)116,138,405 131,864,452。

北宋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开始实施新法,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学者范真认为“青苗法”的实施是变富为多取少取,但“取少取多还是五十步、百步”。七八月间,范纯仁上书皇帝,公开指责安史“占便宜”,放弃“尧舜知人保民”。在建议中,程吕上书王安石说:“定!第二年,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三封长信——《给符节(王)的一封信》,指责王安石“不任用三司而使钱粮利益自治,还设立三司调节司”,“提拔长平广惠仓使”,“以符节为今政,改先人旧法,取上而下,取上而下,取右而左,成就功业。.....”,“今天我刚主管政府,先成立了法规部,谈的是钱和利的事。我还命薛在江淮赔钱,为的是夺取商贾的利益,我还派使臣在各地播撒青苗,收其利息,让人心酸。你的儿子没有见面,他的兄弟和妻子分居了。.....”,“或者看到一点不同,让新秩序变得容易,只需要加怒,或者辱骂它侮辱它,或者一个一个说,不要等它的话说完。明智的主是如此宽容,但符节拒绝抗议。没有什么是不够原谅的!" ;列举新法实施的种种弊端,如“侵官”、“作乱”、“征利”、“拒谏”、“惹怒”,要求王安石弃新法,恢复旧制度。王安石对司马的建议写了一封回信:“如果真的怪我在位时间长,未能帮助百姓,那就有人知罪了。如果你说你今天应该什么都不做,只是做你以前做的事情,那就超出了有人敢知道的范围。”后来,两人彻底决裂,司马光辞去皇帝职务,在洛阳专心撰写《资同治鉴》。

特定内容

三部法规司

熙宁二年(1068)二月,设立“第三司条例司”,这是王安石为推动变法而设立的第一个机构。原来宋朝的财政是由三司控制的。王安石设置三司法规处作为三司的上级机构统筹财政,是当时的最高财政机关。这个机构不仅研究了改革方案,规划了金融改革,还制定了国家年号。

等损失法

等损法由来已久,早在西汉桑弘羊时就已试行。唐朝以后,各郡都设置等损官,以达到“花少于民”的目的。熙宁二年七月,为供应北京皇室及官员的消费,避免商人聚集,在淮、浙、江、胡六路设置送货使者,按照“移贵、用近、易”、“由方便变易买、待令”的原则,负责监督运送各地“上供”物资。意在节约人工成本,征收税收,减轻民众负担。

幼作物法

熙宁二年(1069)开始实施青苗法,规定每年夏秋收获前,每个州县的每一户都可以向当地政府借现金(青苗钱)或粮食,补贴耕种。

农田水利法

规定各地兴修水利,用工物资由当地居民按每户高低分配。只要不能靠民力建设,不足的部分可以向政府借,一分可以拿。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以共同负责。

嘉宝方法

熙宁三年(1070),思农寺制定了《蓟县嘉宝条例》。农村家庭每五组一保,五保一保,十保一保。拿家里最有钱的人当保长,保长,保长。防止农民反抗,节省军费。

伊势足协

筹资方式

又称《免役法》,是熙宁四年(1071)一月由司农寺起草,在开封府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免役法废除了原来按户轮流担任县官的办法,改为由县政府自费雇人担任。职工所需费用由家庭分担。原本不必承担义务的女户和寺庙,原来要交一半的服务费,称为“服务费”。

帝国理工学院三棚法

希望用学校的日常考核代替科举,选拔真正的人才。“三棚法”,即国子监分为外棚、内棚、上棚三等,“一等为官,中等免礼部考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实行这种方法,体现了班级授课制的特点。

耿恭提升法

伊势足协

熙宁五年(1072),三月颁布城易法。政府投资100万元在开封建立了一个“史燚屋”(史燚司),以公平的价格收购摊贩的滞销商品,然后在市场缺货时出售。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以财产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利息按每年两分支付。用来实现“各取所需,权力有高有低,价格持平,所以合并也受到抑制。”

切割艺术

设置将军的方法

嘉宝方法

马匹保护法

宗申时,宋朝只有15万多匹战马,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谁愿意养马,就由政府供给,或者政府出钱让老百姓买,每户一匹,富人两匹。马生病死了,就要负责赔偿。然而,当一场瘟疫流行时,许多马被杀死,这只会增加人们的不安。很快就被废除了,转而采用人民放牧的制度。

平方场平均税法

熙宁五年(1071),思农寺制定《田亩均税条约》,分为“田亩”和“均税”两部分。“田方”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主持的土地调查,根据土壤的肥沃程度分为五个等级。“均税”是根据“田方”的计量结果来制定税额的。

军事装备监督法

熙宁六年(1073),七月颁布免役法。8月,设立军事装备监督员,监督武器制造;并招募工匠改进武器。

实施效果

王安石变法对增加国民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王安石急于求成,推得太快,利弊互见,遭到了很多反对。主张“改城为法”的平民魏继宗,“怨自己,说城主易手,毁固克,不如初议,城中百姓不忍其怨。”韩琦宰熙宁在《三年独奏会》中说,“臣虽掌管三司规署,却是最后决定的地方”“不服从官书枢密院,不服从圣旨者,可直接执行,故中书之外另有中书。”

熙宁六年(1073)大旱,门监夏征画了一幅流民图。画面中,流民或锁臂,或吃草根,向皇帝诉说旱灾是王安石造成的,神灵受到极大刺激,对变法产生严重怀疑。王安石认为“水旱之常,尧、唐不可免”,司马光去“朝廷不在”。熙宁七年(1074),王安石第一次不说话,得知江宁府。变法运动由韩江、吕惠卿等人继续,而吕惠卿专事己用,引起朝中大臣的不满。熙宁八年二月,王安石被召回京复职。熙宁九年(1076),他的爱子王侃病逝。王安石受到重创,毅然退隐金陵,潜心学习,不涉世事。元佑元年(1086),司马光上台,废除新法。苏东坡、范纯仁等人都说不行,文公却坚持。不久王安石在南京病逝,司马光同年九月病逝。历史上王安石退守金陵时,“听说朝廷改法,我却无动于衷;当他听说他已经停止帮助仆人,并恢复他的职责,他突然失声说:“这就够了吗?”很长一段时间,他说,‘这个规律终于不能停止了。' "[6]

宋哲宗元佑八年(1093),在任绪安皇后的领导下,致力于恢复祖先的旧制度,历时九年。支持政改的称为“元丰党员”,反对政改的称为“元佑党员”。从此,宋朝陷入了党争的泥潭,无法自拔。

历史评价

明代杨慎的《铅丹录》极尽诋毁王安石之能事,称其为“古今第一小人”。最严厉的指责是:“王安石变法毁了垂死的北宋”。入清后,蔡尚香撰写了《王年谱略论》,作为对王安石的诬告。

梁启超的《中国六大政治家——王》是王安石及其变法的代表作。在史料方面,他指的是蔡尚香的《王年谱略考》。梁说王安石是“完美了三代,但共性足以为之”。

青苗法和市场交换法是现代“文明国家”银行的雏形,免役法堪称“与今天文明国家的所得税征收法一样”熙宁八年(1075),农田水利法实施五年后,“靖龚楚上台,即派所有昌平官员主管农田水利 这样,官员和人民就能知道土地种植的方法,池塘里的堤坝和沟壑的所有利益都是不言而喻的,有效的,并以效用的大小得到回报。 从那以后,他在位的那一天,就一直投身于这个行业。史载从熙宁二年到九年,官府和各路修筑水田1793里,为361178顷云。”“龚景不可能把所有的水利工程都打开,但最大的是疏通黄河,疏通汴河。”

梁启超对变法的结论是“现实国家史和世界史上最负盛名的社会革命”。

失败的主要原因

从各项经济改革的内容可以看出,王安石新法的规模非常大,其中理财是重中之重。可惜在实践中效果一般,受到了当时人的诟病。平心而论,王安石变法失败,也不能完全归咎于守旧派的反对。他的政策和做法值得检讨。以下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讨论:

(一)政策未能对症下药——王安石的改革只重在皮囊,远未触及核心问题——支出过多,支出过多是因为冗官滥兵。如果我们不针对多余的官员和士兵,财政问题就不会得到解决。但王安石的改革不是以支出过多为目的,而是以增加国库收入为目的,解决不了财政困难。再比如军事改革,只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并没有针对宋朝的军事死穴——强干弱支政策,重文轻武。

(2)政策本身的不足,如青苗法和豁免法的实施,都远不理想。如果贫困户自愿要求官方贷款,还是有话说的,但实际上是当地官员强制五户农民互相保,然后一户一户发放一定数量,这叫散青苗。为了确保秋后能收回全部本息,当地官员将零散的农作物分给中上阶层家庭而不是贫困户,担心贫困户无力偿还。还能谈什么惠民?青苗法中,利息按一半收取,也就是20%,超出了普通人的承受能力。

(3)固守古制——王安石说他的新法都是以先王和孔子的教导为基础的,是为了制止那些反对新法的人,比如把青苗法比作《礼记》的春宅;免役法源于《周官》正史,皇权制度下的庶民得以耕于官禄而代之;嘉宝的法律优于前国王当兵的农夫,而城市的法律优于汉朝的法律。古今风俗不同,环境不同,源于古代制度的新法未必都是适时适法的。

(4)刚愎自用——王安石刚正不阿,与宗申谈论国事,为自己辩护,表达自己的情绪,宗申每次都愿意听。变法之初,司马光写信告诉他不要太小心,也不要太自信。安石写了抗议信,对此深表不同意。两人是很好的朋友,互相推诿,从此分手。

(5)任用非人——安史不爱听不好听的话,喜欢听恭维话、奉承话,于是像张盾、吕惠卿这样的投机者迎合他们的口味,重用他们的因缘,使新法的实施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