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律史大纲第五章
第五章日耳曼法
本章重点介绍:日耳曼法的概念;野蛮人法典;萨利克代码;土地所有权的变化;日耳曼法的特点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第一节概述
第一,日耳曼法的概念
日耳曼法是5-9世纪早期日耳曼封建国家形成过程中,各日耳曼国家适用于日耳曼人的法律的总称。
二、日耳曼法的起源和发展
(一)日耳曼法的起源
日耳曼法源于日耳曼人的原始部落习惯,这是日耳曼法的主要来源。
(2)野蛮人法典
5世纪下半叶,日耳曼法开始成为一种文化,“蛮族法典”出现。
(C)日耳曼法和罗马法的共存
(4)皇家法令
第二节日耳曼法的基本内容
一、财产制度
(一)土地制度
1.马可公社的土地所有权
又称自由农民土地所有制,本质是一种公有土地制度,后来转化为私有土地。
2.大量土地所有权
获得这块土地的人拥有完全的私人权利。
3.封建制度
在一定义务下占有土地的制度。
4.农奴土地分配
那是农奴从领主那里得到的一小块土地。
(二)其他财产。
第二,债权制度
日耳曼法的债法很不发达。
三。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
婚姻和家庭制度
日耳曼法是一夫一妻制,通常是买卖婚姻。在家庭中,男人有亲权。
(2)继承制度
日耳曼法对不同的财产实行不同的继承制度。
第四,刑事制度
在日耳曼法中,犯罪和侵权行为的区别非常模糊,一般称之为违法行为。
惩罚是死刑,并被宣布失去法律保护。自8世纪晚期以来,复仇就被禁止了。
动词 (verb的缩写)司法制度
(一)法院组织
法院组织分为两类:普通地方法院和皇家法院。
(2)诉讼制度
在普通法院,采用起诉程序;
在皇家法院,采用审问式诉讼程序。
第三节日耳曼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一、日耳曼法的特点
二、日耳曼法的历史地位
第三,日耳曼法对后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