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历史
唐代(618 ~ 907)首次出现沙头、沙头市、沙市等称谓,属山东南郡江陵府领地,为荆州外港。五代十国时期(907 ~ 960),南平王高继兴设沙头镇,属南平荆州江陵郡(又称荆南国)。宋代(960 ~ 1279)设狱镇,建沙市城,名沙市镇,辖荆南府镜湖北路、江陵县。
元朝(1279 ~ 1369)时,录事署、江陵县衙设在沙市,名沙市署,隶属山南江北路、中兴路江陵县。元二十七年(1367),朱元璋在沙市设湖广省,在沙市三清关设京南行署。
明朝(1368 ~ 1644),名沙市镇,隶属湖广省荆州府江陵县。明初沙市有巡检司,京南旅部仍设在沙市三清关,江陵县也设在沙市。
清代(1644 ~ 1911)称沙市镇、沙市司、沙市洪水(洪水期为清朝设立的乡镇制度),荆州总裁判所迁至沙市,设置沙市桥巡检司等行政机构。沙市隶属江陵县,湖北省布政司,荆州府。民国初(1912)称沙市、沙市镇、沙市洪水,先后隶属湖北省第四、第七行政监督区江陵县京南路管辖。民国19年(1930)废除防汛组制,改为江陵县二区。市区建了博爱、和平、民权、建设四个镇。民国21 (1932)年,沙市隶属湖北省第七行政监管区江陵县,镇内实行保、保制度。日伪时期(1940 ~ 1945),沙市隶属江陵一区,市区有博爱、和平、建设、民权四个镇。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沙市光复后,城市分为复兴(后改为民族)、民权、建设(后改为民生)三镇。属江陵县二区管辖,湖北省第四行署专员公署及江陵县市政府迁至沙市。
1949年4月,为迎接沙市解放,中共沙市市委在睢县双河成立,开始了入城前的准备工作。5月底,荆门十里铺大余家湾成立市委。7月15,沙市解放。7月17日,沙市市委、沙市人民政府入城,宣布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沙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对沙市实施军事管制。
1950五月底,沙市废除保甲制,在各街道设立居民小组代表。8月10至9月5日,全市启动入户登记工作。共申报20660户83579人(不含郊区农村户)。同时,与民主政府相结合,全市建立了137居民小组。1951年10月,该市街道开展民主政治建设。1952结束于2月17。全市建立了48个居民委员会。
1953年2月,沙市市政府决定在市区设立5个街道办事处和28个居委会。6月30日24时,进行了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沙市有22108户(1953),87967人(1953)。其中郊区816户(1953),3422人(1953)。
1955 165438+10月11、沙市市人委决定将4个区办事处改为7个街道办事处(民主街、胜利街、梅台巷、中山横街、崇文街、解放路、通衢街道办事处),将全市28个居委会划分为48个。
1962 165438+10月28日,荆州社将沙市民主公社、和平公社五个大队、靖江公社1大队、机械农场三个支部全部转移到江陵县。
1975 65438+10月17江陵县立新、羊场两个人民公社和黄胄人民公社朱樵、苏家两个生产队调到沙市。3月18日,江陵黄滩大堤、杨二月大堤第一段(450m)移交沙市段管理,长湖水库雷家荡至沙桥门东堤(1813m)、官巨口至杖子头(1550m)。
1980年4月6日沙市革委会将60个居委会分成80个。5月12,5个城市人民公社更名为街道办事处。1985 9月10,江陵县1乡(常工乡)13村(常工乡8个村,瀛东乡4个村,岑河乡1村),面积36.7平方公里,人口1。
1994年9月29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4]99号);
(一)撤销荆州地区、沙市市、江陵县,设立荆沙市(地级),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沙市区北京路。
⑵史静新设沙市区、荆州区、江陵区。沙市区辖解放路、崇文路、中山路、胜利路、朝阳路5个街道办事处和立新、关居、联合、常工4个乡镇,区人民政府驻北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