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民国始于1912,止于1949。
1911辛亥革命爆发后,革命党在南京成立临时政府,各省代表推选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于1912年1月正式成立。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中国成为反法西斯同盟国,国际地位大大提高,一举成为美、英、中、苏四大国。1949后,因国共内战失败,迁居台湾。
中华民国坚持共和政体,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当初颁布临时宪法,随后国民政府在三民主义和建国方略的背景下实行军政时期、政治训练时期和立宪时期。抗战后,召开国民大会,确定总统制。
扩展数据:
根据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的领土以其固有领土为准,但并未规定什么是固有领土。如果包括蒙古本土,其面积为11418174平方公里,是世界第二大国(仅次于俄罗斯)。
民国时期,外交表现为国际化和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遵循国际规则,维护国家利益,法律独立和事实自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