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的评估过程

2006年,国家文物局重新制定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包括35项)。随着文化景观、文化路线、工业遗产等新的遗产类型在世界遗产申报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国家文物局决定尽快更新储备名录,按照世界遗产申报的要求,尽量吸收遗产价值突出、保护管理良好的遗产项目,充分发挥储备名录作为世界遗产申报项目储备的重要作用。

中国重新建立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基本上是仿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评定世界遗产的程序。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对各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待批项目,提交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评审。由专家委员会选派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科学保护理念、熟悉世界遗产保护与管理的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并及时对项目价值、世界遗产标准、保护与管理状况等做出评估报告,提交专家委员会会议讨论。专家委员会会议将对专家形成的评估报告进行讨论,做出推荐决定,并指定专家做出项目推荐评估意见,提交国家文物局审议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