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起义军攻克咸阳时,约法三章讲的是什么?
第一条:凶手死亡,致人受伤,窃取赔偿金。这一条虽然是答应乡亲们的,其实关键还是刘邦自己的军队。只要是军队,就非常容易在胜利后养成骄横自大的习惯,然后纵容这样的习惯去损害人民的权益,比如历史上的李自成和太平天国。
军队的纵容,就相当于把老虎赶进羊群,逐渐害的只是百姓,然后就会内乱自作孽,完全失去民心,失去战斗力。这个协议的第二层意思是对人民说,规定人民按规则生活,不必通过颠倒是非来支配一方。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约定其实体现了习惯法的最初特征,只是当时乱世使用简化刑简单明了,有利于执行,非常合理。
第二条:废除秦朝的一切法案。这个协议的颁布有一个时代背景,就是“天下苦在秦久!”世人长期被秦国的暴政蹂躏,对秦朝中国的一切政治制度、法律、法规、法案、准则,都深恶痛绝。这样的约定,相当于向咸阳的乡亲们,向天地人说明,我们都是坚决的、彻底的、不遗余力的抗秦。这样的解释给了大家一个期待,这个精英团队打造的政党,会是一个善良的、全新的、有希望的政党。抵制对手的人需要申请,申请对手的人需要抵制。这简单的一句话,既作为政冶宣言的口号,又达到了扩大统一战线的实际效果。一举两得,为什么不试一试呢?
第三条:官民皆稳,不动。这句话很直接,就是告诉老百姓,大家只是推翻了秦朝的暴政,只处理了那些罪大恶极的人。其他人在秋天都没有犯罪,大家都不容易乱来,更不要说伤害你的权利,扰乱你的日常生活。历史上,当一个高级官员到达一个地区就职,或者当一个人新占领了一个地区,总会发布公告,它的名字是“安民通知”。刘邦没有搞那种老套的,迂回的关于百姓安危的告示。仅仅一个简单的句子就取代了关于人民安全的通知的效果。稳定了人心,稳定了社会发展形势,稳定了军人心态。乱世,哪里有稳定的工作能力,谁就是人民心中的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