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江苏省高考制度
江苏省教育厅公布2008年普通高考成绩。
计划
备受关注的2008年江苏高考方案终于可以揭开面纱了。2006年9月22日,江苏省教育厅向媒体公布了初步审定的2008年高考方案,并通过公示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完善2008年高考方案。以下是该计划的全文:
经教育部批准,江苏省于2005年秋季开始在普通高中进行课程改革实验。为配合高中新课程,2008年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门力量制定了普通高考方案。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一、指导思想
高考方案的制定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从江苏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实际出发。高考方案的实施要有利于推进课程改革,提高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择优选拔人才。
二、学科设置
(一)统一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
(二)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其中,选考科目2门,必考科目5门。选考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在七个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除考生选择的两个选考科目外的五个科目为必考科目。艺术、体育考生选择艺术或体育作为选考科目;如果不报普通专业,可以选择7门必考科目。
(3)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一般素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沟通协作、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
三、考试安排和成绩处理
(一)、语文、数学、外语考试
1.考试日程和时间
语言:6月7日上午150分钟。
数学:6月8日早上120分钟。
外语:6月8日下午120分钟。
语文、数学设置附加题,增加附加题的考生考试时间增加30分钟。选择考历史的考生语文加试,选择考物理的考生数学加试。不报普通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不参加附加题。外语考试包括听力考试,外语专业的口语考试将另行安排。
2.性能处理
每门课150分,总分450分。
另外语文和数学附加题30分。
(2)学业水平测试
1.测试计划和时间
必修科目考试:高二下学期和高三下学期,每年4月8日、9日上午,每科75分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以报考两次。选修科目考试:高三下学期,每年4月7日,每科100分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技术部目的测试另行安排。
2.性能处理
实行等级评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用a、b、c、d表示,必须测试科目等级:每科满分为100。100分~ 90分为A级,89分~ 75分为B级,74分~ 60分为C级,59分及以下为D级..参加两次测试,取较高等级计算成绩。选考科目等级:各科满分120。根据考生成绩分布情况进行评分。a为前20%(含20%)考生,B为前20%至50%(含50%)考生,C为前50%至90%(含90%)考生,D为90后考生。
四、命题工作
(一)命题原则命题坚持科学性、创新性和公平性原则。
1.科学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进行测试;学业水平考试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命题。力求试题设计与课程评价目标相一致,分别体现语文、数学、外语学科测试和学业水平测试的功能和特点。
2.创新。试题设计突出新情况、新材料、新设计,更加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尽量将学生的生活经验与社会现实联系起来。
3.公平。实现考试材料和答题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公平性,避免跑题和怪题,认真考虑城乡不同的教学条件和能力,避免需要特殊背景知识和特殊答题方式的题型。
(二)试卷的结构和内容
1.语文和数学考试包括高中新课程规定的本科目必修和选修内容。数学必考题考察必修和选修系列1的内容,附加题主要考察选修系列2和4的内容。语文附加题的题型和考察要求在考试说明中公布。外语是英语8级。
2.必修科目考试考察高中新课程规定的必修学分的学习内容;选修科目考试考察本科目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
3.需要对不同选修内容的试卷进行考查的地方,设计相应的选择题。选考部分根据不同的选修系列或选修模块命题,考生根据自己的选修情况选择答题。
动词 (verb的缩写)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制度在国家统一招生政策的指导下,统一组织江苏高校招生。根据高校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分批次组织招生工作。高等学校必须根据考生意愿,根据统一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继续扩大自主招生高校数量和新生录取比例,逐步完善高校自主招生机制。
(二)招生章程高校应根据国家和省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并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要明确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水平要求和录取方式。有面试要求的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考核范围和规则。
(3)标记方法
1.根据高校不同录取批次对生源质量的基本要求,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提出相应的等级规定。
2.根据高校在不同招生批次的招生计划总数,放宽一定比例,根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成绩(不含附加题)规定省级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类专业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3.首次参加必修和选修科目考试的考生,6门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并通过技术测试,在评卷前加10分,计入统考成绩。
(4)自愿报告
1.考生在高考科目成绩、省内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公布后填报志愿。
2.以下要求是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必考科目为D级(技术科目未通过视为D级),且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素质”和“公民素质”合格。3.以下要求是考生填报普通本科专业志愿的必备条件:必考科目达到C级(技术科目视同C级)及以上,选修科目达到B级及以上。
(五)备案办法
1.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意愿,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总分加上附加题,按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2.体育、艺术类专业按语文、数学、外语总分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录取方式
1.高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监督”的办法。根据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录取,择优录取。
2.经批准实施自主招生试点的高校,可根据三次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试成绩自主招生。
3.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生能力”、“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合格,同等条件下高校可优先录取;全部都是D级,高校可以不收。
4.经批准后,部分院校可尝试根据三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水平和考生语言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报名录取。
5.体育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可根据专业要求和本人文化、专业成绩招收新生。
不及物动词保障措施高考方案的实施需要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大学和中学的配合,需要齐新的配合。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督促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各地要纠正仅以高考升学率评价学校的现象,努力营造实施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招生考试部门要适应高考改革的要求,加强对报名、考试、评卷和录取的管理。招生考试部门和高校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高考招生制度。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这项工作的质量和安全。中学要进一步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切实提高课程组织实施能力,更加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按照目标多元、方式多样、过程导向的原则,努力探索和建立新的评价体系,鼓励和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
江苏省教育厅
(2006年9月22日)
一.目的和意义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苏教[2003]6号)和江苏省教育厅《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苏教[2005]16号)精神
设立省内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的目的是加强高中课程管理和质量控制,同时向高校提供更多有效的考生信息。开展学业水平测试有利于促进高中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高校更加科学、自主地选拔人才。学业水平考试从2005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施。
二、学科设置
学业水平考试是对高中生在校期间学习情况的综合测试。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学科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 *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高中生综合评价体系。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按高中学生要求设置。鉴于语文、数学、外语单独测试,美术、体育、研究性学习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这些科目不再纳入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设置坚持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原则,即有必考科目,也有个别选修科目。为了减少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选修科目考试的内容包含了该科目的必考内容。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1.学业水平考试共七科: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2.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门,选修科目2门。选修科目由考生从历史、物理,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在七个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除了两个选修科目外,其余五个都是必修科目。
3.艺术、体育类考生如果不报普通专业,可以选择7门课作为必修科目。
第三,时间安排
1.必修科目水平测试时间为每科75分钟。必修科目考试安排在高二下学期和高三下学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报考两次。
2.选修科目水平测试时间为每科100分钟。选修科目考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报考一次。
3.全省学业水平考试具体时间统一为每年4月7日、8日、9日(两天半)。技术科目考试另行安排。
普通高考学业水平考试时间表
科目4月7日(选修科目考试日)4月8日(必修科目考试日)4月9日(必修科目考试日)
早上物理,历史
(2门选修科目同时考)
(9: 30-11: 10)物理
(8:30-9:45)
化学
(10:30-11:45)历史记录
(8:30-9:45)
政治
(10:30-11:45)
下午化学,生物,政治,地理
(4门选修科目同时考)
(2:30-4:10)生物
(2:00-3:15)
地理
(4:30-5:45)
(注:2007年没有高三学生参加4月7日的选考。)
第四,内容和形式
1.学业水平测试是一种与常模相关的目标参照测试。考试内容以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科课程标准为依据,考查学生的学习情况,重点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关注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学生的学习能力。
2.必修科目水平测试是考察本科目必修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一般是三个模块的学习内容。
政治纪律检查必修模块1、2、4内容。
历史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内容。
地理调查必修模块1、2和3的内容。
物理学科考查必修模块1和2,学生从选修模块1和3-1中选择1的内容。
化学学科考查必修模块1和2的内容,学生在选修模块“化学与生活”或“有机化学基础”中选择1模块的内容。
生物学科调查必修模块1、2和3的内容。
技术学科(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的调查内容另行制定。
3.选修科目水平测试考查本科目所有必考内容和选修内容。选修内容按照《江苏省普通高中开设新课程选修I模块的指导意见》(苏〔2005〕33号)执行。其中物理、化学、生物以理工科要求为准。
选修政治科目为必修模块1、2、3、4,学生在选修模块“经济学常识”或“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中任选一个。
历史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内容精选,学生从选修模块《历史重大改革回顾》、《中外历史人物评论》、《探索历史奥秘》、《世界文化遗产征集》中选择两个模块内容。选举了地理学科调查必修模块1、2、3的内容,学生在选修模块“海洋地理”、“旅游地理”、“城乡规划”、“环境保护”中选择两个模块的内容。
物理纪检监察必修模块1、2和选修模块3-1的内容,学生在选修模块3-2、3-3、3-4、3-5中选择三个模块的内容。
选修化学科目考察必修模块1和2的内容,学生在选修模块“有机化学基础”、“化学反应原理”、“物质结构与性质”、“实验化学”中选择三个模块的内容。
选修课包括生物学科调查必修模块1、2、3和选修模块“生物技术实践”和“现代生物技术专题”。
4.学生水平测试应根据各科不同情况合理设置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一般不超过试卷总分的50%。
5.《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另行制定,明确各科目的具体内容、题型和试卷结构。
五、绩效处理
1.学业水平考试是分级的,分为四个等级,分别用A、B、C、D表示..技术科目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必修科目成绩计算方法:每科原始满分为100。100分~ 90分为A级,89分~ 75分为B级,74分~ 60分为C级,59分及以下为D级..单科C级及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3.选修科目成绩的计算方法:各科原始满分为120,根据考生成绩折算成相应的成绩。a为前20%(含20%)考生,B为前20%至50%(含50%)考生,C为前50%至90%(含90%)考生,D为90后考生。
4.必修科目成绩从高考当年算起,有效期三年;选修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不及物动词组织和管理
1.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考试院组织管理。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2.学业水平考试单科进行,由省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评分,各市实施报名和测试工作。技术科目通用技术由学校测试,省市抽查认可。
3.学业水平考试根据考试要求,应加强质量管理、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提高考试的效度和信度。
4.省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了《学业水平考试说明》,规定了考试内容、试卷组成、考试形式和评分制度。“学业水平测试”保持相对稳定。
5.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计划、命题、试题、试题、统计分析、试卷评价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各科试卷达到预定的质量要求。
6.客观题机器阅卷,主观题在线阅卷。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分数一致。评卷按学科设立评卷组,负责本学科评卷的组织和管理。
7.考试成绩只记录成绩,不记录原始成绩。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核对。
8.全省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设置考点和考场。考试条件、考试须知、考场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考点根据考生人数和考场配备足够数量的监考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每个考场配备两名监考人员(体育、艺术类考场分开安排的,应配备三名监考人员)。同一个考场的考官应该来自两个不同的中学。
七、关于社会考生
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向社会开放。在江苏省,必须按照这些规定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已取得江苏省普通高中综合考试成绩的2008年以前的往届学生,可视为原成绩有效期内的必修水平测试成绩,折算为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但是必须参加当年的选考科目考试。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江苏省教育厅
(2006年9月22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评价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注重学生及其特长和潜能的全面协调发展。评价应遵循指导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内容和要求
(1)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沟通合作、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
1.道德品质。热爱祖国、人民、劳动、科学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共道德,爱护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行为负责;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欲望和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法提高自己的学习水平,有反思自己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的习惯;能够完成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规定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和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和他一起设定目标并努力实现,尊重和理解他人的观点和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运用各种沟通与合作的方法。
5.运动与健康。热爱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有锻炼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和表达。能够感受和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以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2)评价等级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沟通与合作等方面的评价。,基本符合标准,可视为合格。
凡存在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的突出问题的,可暂不评分,但应如实记录突出问题。
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的;在爱护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得省市有关部门奖励的,填写相应评价项目的“业绩”栏。
2.学习能力、体育与健康、审美、成绩的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
基本达标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得D;符合标准且表现突出,有详实明确证据(以附件形式提供)的,由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批确认,获得a。
所有获得成绩的学生必须有一个有效的表现突出的记录,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例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学习能力上获得A:研究性学习取得显著成绩,得到社会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积极主动,各科成绩始终优秀;小创造、小发明获得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作品;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体育与健康中获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厅组织或认定的体育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比赛前六名,市教育厅组织或认定的个人或集体比赛前四名;其他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审美和表现方面获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表现突出;在省教育厅组织或认定的音乐、艺术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各类音乐艺术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的
第三,组织实施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全省学生使用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表格附后)。每个学生每学期一个,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汇总表。评价表进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信息系统。各学校每学期通过全省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进行信息输入输出。
学校要为每个学生设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结表,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沟通合作、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优秀材料,以及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三)学校根据本规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生综合素质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括明确的评价标准、明确的评价程序和相关责任人。
(4)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民主,采取学生自评、同伴评价、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学校评价等方式进行评价。通过评价鼓励学生成长。
(五)学期结束和毕业前,学校应将评价表书面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各评价内容均为A级的学生将在校园内公示15天以上。
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果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通过正常渠道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第四,成果的应用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汇总表)作为高校录取考生的信息之一。中学要按招生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电子表格。
(二)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品德和公民素养不“合格”,不能填报大学志愿。
(3)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在“学习能力”、“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合格的,同等条件下大学可优先录取;以上三项都是D级,高校可以不收。
(四)学生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的,中学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中学向高校提供的学生档案必须包括学生成长记录袋。
动词 (verb的缩写)保障体系
(一)委托人诚信承诺制度。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本地区的校长签订诚信承诺书。校长必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2)评价项目的抽样制度。省教育厅不定期组织对理化生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成绩为A级的学生进行学生实验操作能力抽样测试。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评价程序的,将取消相应等级,并记录被抽查学生和学校的相关信息。
(3)非诚信学校年度公示制度。省教育厅将以适当形式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不诚信的学校进行公示。
(4)问责制。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评价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当年高校录取资格;如果学生已经被高等学校录取,建议取消学籍。
我对你说:不用太担心,跟着老师走就好。你完全不用担心系统。你只要在你面前好好学就行了。况且2008年江苏的新方案不知道有多少人批评反对,能实行多少年也是未知数。07年的老方案不一定好,否则不会改,因为07年的不公平。07年考的时候,物理特别难,很多。对于那些学文科尤其是地理的考生来说比较便宜。听说省平均分120多,不公平。很多学物理化学的考生分数都没有生物化学高(除了前一名等。).虽然大家都是理科生,但是命运不同,所以07计划也不好!
你好像不是江苏人。你不用担心。了解你在看什么。具体方案会有变化。没人确定。最后祝你学习进步,考上理想的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