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回顾:中国古代是如何救灾的?

古代救灾主要包括三个步骤:报灾情、统计受灾面积和人口、救灾。

首先是报灾。

以清朝为例,根据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清朝将灾害分为十级,一级最轻,十级最严重。

一旦某地发生灾情,当地长官应迅速向上级报告灾情的程度和日期。如果灾情有后续发展,他也要及时向上级更新信息,但时限可以放宽。

在地震方面,某地一旦发生地震,当地民众要立即向县令报告,县令要及时向官府、台台报告,台台再向巡抚报告,巡抚再向户部报告。

第二步,统计受灾面积和人口。

统计受灾面积和人口也叫“灾情调查”。目的是摸清情况,为以后发放救灾物资和减税提供依据。

清朝规定,灾区总督在向住建部报告情况的同时,要组织灾害调查小组。灾害调查小组的成员主要是受灾地区的地方长官、同事、法官和县令。他们的任务是亲自到受灾地区视察灾情,做好灾情记录。

法律法规要求他们在核实受灾户时,要亲自上门落实情况,把受灾户和受灾程度较轻的区分开来,对极度窘迫的要注明,以便以后救助时区别对待。

第三步是救灾

古代有不同的救济措施,最常见的抚恤措施是减免受灾地区的徭役和赋税。

有的皇帝还直接给钱。比如,汉武帝宣帝当天在关东四十九镇发生地震,六千多人遇难,宣帝下令给死者棺木送钱。在舜帝期间,史静和汉阳发生了大地震,舜帝给了每个7岁以上的灾民2000元。

皇帝以圣旨赐事,也是常事。例如,当河东地震造成唐高宗5000多人死亡时,高宗皇帝给每个死者三匹丝绸作为丧葬费。

此外,天皇还派出医疗队前往灾区进行治疗。北魏世宗,泗州地震死伤甚多。世宗派了一队给医生看病太多,用药品打伤医生的医生去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