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延安双拥运动”的历史背景、重要事件和现实意义!

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宁边区拥政爱民扶优运动始于1943年初。为了配合全党的整风运动,中央西北局和陕甘宁边区领导机关分别于六月1942日至六月1943日召开高级干部会议和军政干部会议。两次会议除了检查军政关系和军民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外,还决定在军队和地方开展“拥政爱民”“拥军”运动。1943 65438+10月15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关于拥军的决定》,确定边区拥军月为65438+10月25日至2月25日。同时制定了《军民诉讼暂行条例》,修订了《抗日军人家属优待条例》。65438+10月16、边区政府主席林写了《创造拥军热潮,加强拥军工作》一文,作为社论发表在延安《解放日报》上。65438+10月25日,八路军留守兵团领导机关发布了《关于拥政爱民的决定》和《关于拥政爱民的工作指示》,确定2月5日至3月4日为拥政爱民运动月。这时,留守兵团也宣布了我军历史上第一个拥政爱民公约。2月1日,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军长贺龙写了《开展拥政爱民运动》一文,作为社论发表在《解放日报》上。就这样,在军队和边区政府领导的倡导下,在军地双方的推动和配合下,拥护政府、热爱人民、拥军优属的运动在陕甘宁边区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