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华北事变是哪一年?

华北事变是指九一八事变东北沦陷后,1935年侵华日军侵占华北的一系列事件。1933长城抗日战争签订塘沽协定后,日本暂时将对中国的显性侵略转变为有序的“渐进蚕食”方式,即企图一点一点蚕食中国。

这样,继东北之后,华北自然成为日本侵略的下一个目标。在日本既定的世界霸权政策下,中国人民、中国和全世界熟悉情况的观察家都清楚,日本绝不会满足于只占领东北的现状,华北必将成为东北的延续。

中文名

华北事件

外国名字

华北事件

时间

1935

国家

日本

领域

历史

快的

航行

事件过程

历史评价

事件影响

历史背景

日本占领华北的具体战略采用了“华北分离”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方法与编造假满洲国的方法如出一辙,即收买少数汉奸,强奸民意,凭空捏造“地方自治”的假象,在刺刀的威胁下实现“自治”,然后在刺刀的控制下完成“独立”。这是日本侵略者制造的荒唐闹剧。但日本认为这种方式可以掩人耳目,缓解国际干扰。日本法西斯的阴险狡诈并不恶毒。然而,中国人民决不允许日本侵略者的阴谋得逞,并对他们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斗争。然而,面对如此紧迫的形势,南京政府当局继续向日本妥协,丧权辱国,步步后退,导致日军得寸进尺,越来越贪得无厌,造成了华北和中华民族前所未有的严重危机。[1]

《和梅协议》的签署

事件过程

察哈尔事件

1935年10月中旬,日军首先制造了“察东事变”,迫使南京政府承认察哈尔固原以东地区为“非军事区”。5月至7月,华北警备司令梅津美治郎、奉天(今沈阳)关东军特务处处长土肥健二以“河北事变”和“张北事变”为借口,胁迫南京政府批准北平(今北京)军分区代理主席何达成的条件,即世人所熟知的《和梅协定》和察哈尔代理主席秦德纯与土肥原签订的《秦图协定》,接受日方建议。河北、察哈尔两省大部分主权丧失。[2]

河北事件

1935年5月初,天津日租界发生“河北事变”,亲日派大总统胡某、大总统白某遇刺身亡。日本华北警备队参谋长酒井隆等人密谋兴风作浪,声称该案是“中国的排外行为,如果日本政府不注意改善,日方将采取自卫行动”。向国民政府提出无理要求,出兵。驻津日军在河北省政府(当时天津是河北省会)前举行武装示威,并举行巷战演习。[3]

华北事件

1935年5月29日,日本驻津关东军以中国当局违反塘沽协定为借口,向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理主席何声称对华北拥有主权,并从东北调集大量日军入关,以武力相威胁。五月三十六日,南京国民党政府命令何与日本谈判。6月,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华北分局代主席何与日本华北警备司令谈判,达成了所谓《贺梅协定》。根据协议,中国军队撤出河北;撤销河北省国民党部;撤换河北省主席及和平、天津市市长;河北省一切抗日活动一律禁止。随着《和梅协定》的签订,日本帝国主义实际上获得了对华北的控制权。[3]

张北事件

“河北事件”未了,“张北事件”又发生了。5月30日,4名无护照的日本特工人员潜入察哈尔省境内绘制地图,前往张北县,被当地驻军扣留。察哈尔省主席宋立即释放了他们,以免引起麻烦。6月27日,察哈尔省民政厅厅长秦德春与日本特务头子土肥健二,因日方提出蛮横要求,达成《秦图协定》。其主要内容有:(1)向日军道歉,撤换与事件有关的军官,保证日军今后在察哈尔省可以自由行动;(二)废除察哈尔省国民党组织,建立冀东非武装区,二十九军全部撤出该区;(3)中国停止向察哈尔省移民,察哈尔省主席宋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