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在创造历史的过程中有哪些决定性的作用?
1,人民团体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
首先,人民是生产力的要素——劳动者。劳动者是最活跃、最重要的生产力。他们是生产资料的发起者、使用者、控制者和推动者。其次,人民可以不断创造和改进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当生产资料发生变化时,整个生产力就会发生变化,从而引起上层建筑的变化,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历史的发展。这里说的人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也应该包括管理人员。第三,因为作为劳动者的人民使用工具,生产物质生活资料,供人们吃、喝、住、穿、用。有了这些物质生活手段,人们可以从事政治、科学和其他精神活动。总之,人民不仅是生产力的要素,而且是劳动工具和物质生活资料的创造者。生产工具是历史的基因,创造工具就是创造历史。
2.人民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物质财富是人民创造的,精神财富也是人民创造的,大家更容易接受。有些人可能会摇头。他们说精神财富不是知识分子、思想家、科学家创造的,怎么变成人民的了?我们认为人民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其含义可以从以下几点来理解:第一,人民的生产经验和生活是精神产品的源泉。精神财富中的科学是在总结生产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科学家是科学知识理论的直接发现者,但其来源仍在群众的生产经验中。中国古代的《本草纲目》、《百姓必备技能》、《农政全书》都是总结生产生活经验形成的。精神财富中的文艺也是以群众生活为基础的,所以文艺工作者要经常到群众中去收集思想,养精蓄锐。其次,知识分子、思想家、科学家和艺术家本身也属于人民的范畴。据说人民创造了包括他们在内的精神财富。第三,普通劳动人民直接创造精神财富。毕升、李时珍、瓦特(发明了蒸汽机)、法拉第(一种电磁铁)、迪茨甘、罗蒙诺索夫、高尔基都来自下层社会,有的还是体力劳动者。基于以上三点,我们说人民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近年来,法学界开始关注民间法。民间法作为一种精神财富,是人民群众在自己的生产和交流中自发产生的。哈耶克关于法律是自发的理论证明了人的创造精神的原理。大家都知道哈耶克的理论是最受关注的理论,却不知道这个理论是人民创造历史原则的延伸。
3.人民是改变社会制度的决定性力量。
社会发展可以分为量变期和质变期。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主要表现为社会社会量变时期群众的作用。在社会质变时期,群众的作用在于它能使新的社会制度取代旧的社会制度,使社会发生质变。因为统治阶级虽然可以对社会制度做出一些具体的改变,但是统治阶级不可能自己推翻社会的根本制度。因此,社会制度的根本改变必须依靠群众。人民作为新生产力的主体和代表,有愿望和力量推翻旧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建立新的社会制度。群众在改变社会制度中的作用,根源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所以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