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县的历史沿革
春秋时期,在齐国西部聊天,拍照,开荒。战国时为聊城市(今城西北7.5公里)。聊城郡,位于秦,属东郡。西汉时,青县和法甘两县位于县城西部,与聊城县同属东郡。东汉张帝改青县为乐平县。三国聊城郡属平原郡,乐平郡属阳平郡。西晋的聊城郡属于平原国,而乐平郡仍属于阳平郡。北魏泰昌七年(422年),在县城东部建城,设平原镇。太和二十三年(499),平原郡、聊城郡移至此。孝昌年间,西辽郡在郡西分出,统治聊城郡,与聊城郡同属平原郡。北齐的乐平县和法甘县都被废弃了。
隋初,平原县、西辽县被废。明成祖三年(586年),在聊城县西部设堂邑县。汉武帝十六年(596),设亳州,辖聊城县。大业初年,亳州废,聊城郡属舞阳郡。唐武德四年(621),恢复亳州,聊城郡仍属州治。五代后第二年(945年),聊城迁至潮陵城(今城区东南7.5公里)。北宋淳化三年(992),因黄河决堤,聊城县迁治孝武西毒(今属市),仍属亳州管辖。晋辽市、堂邑县仍属亳州。元初,聊城县属东平道。元四年(1267),亳州位于东平路,辖聊城县。十三年,亳州改东昌道,聊城县由道治。明清时期的聊城县由东昌政府统治,其西部边界仍为堂邑县。
进入民国后,由绩溪路(1913)、林东路(1914)、东昌路(1925)管辖。1928的废路系统直属于省。1937 1月隶属国民党山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
1949年8月,聊城县为新设平原省,聊城县为专员公署驻地。
1951年3月,撤销聊城市城关区,划归聊城县。1952,11年6月,平原省被撤销,聊城县、堂邑县与聊城区同属于山东省。1956年3月撤销堂邑县,县东部的城关区、八家刘、脏土古、斗湖屯、凉水镇、阎庙、道口铺、张鲁集、贾政等原辖区并入聊城县。1958 65438+2月聊城县改为聊城市。1963年3月16聊城市改为聊城县。聊城于1983重新设立,由聊城地区(1967改称聊城地区)管理。1997年8月,撤销聊城地区及县级聊城市,设立地级聊城市,原县级聊城市改为东昌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