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民事纠纷的措施

最和平稳定的解决办法是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案如下:

1,协商解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争议。

2.调解;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介机构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争议双方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仲裁机构将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争议可通过双方自觉履行裁决或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解决。

4.诉讼和解。诉讼解决是指争议一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判决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来解决争议。

调解工作中常用的几种方法

1,懂规律,抓原理。

(一)宣传人民调解法的规定: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的;要求调解是否公开进行;自主表达意志,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保留诉讼权利,请求司法确认。

(2)在谈判过程中帮助当事人,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理智分析,明辨是非。

(1)帮助发生在他们之间的问题的双方,对事物进行自我分析和比较,以人民共同的真理作为衡量自己行为对错的尺度。

②开导当事人了解自己的“过错”,勇于向对方解释,请求对方谅解。如果是“懂事”的,就要在对方承认错误的前提下给予理解,要体贴入微。

3.要感性,要体贴。

人不是石头,谁能无情。同一个村子,同一个家庭,亲戚朋友之间,或者邻居邻村之间,都有很多矛盾纠纷,平时可能会有一些交情。我们应该用他们原有的感情来启发,要求他们不要肤浅,不要计较过去的友谊,要互相理解。即使双方互不认识,有矛盾纠纷,也要互相关心。调解员也可以以汶川和玉树为例。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帮忙,大爱无国界。为什么对一些矛盾纠纷不能克制和理解对方?以友情激励当事人互相感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4、与心比心,换位思考。

在遇到一些人民内部的纠纷时,有这样一句话:换位思考就是感同身受,引导当事人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和理解对方,以利于当事人进一步认识是非,进一步理解对方,进一步促进双方化解矛盾。

5、借用古代比喻,旁敲侧击。

在平时的调解工作中,调解员可以借助历史传说和故事以及我们所见所闻的一些正反事例来教育当事人,引导他们拿自己和别人的例子做比较,坦然面对自己的问题。向有道德有作风的人学习,学习别人处理自己问题的原则。

(四)、加强学习,掌握调解的相关知识。

调解涉及法律法规、政策法规,以及各行各业的方方面面、规范要求和常识,也与民间世界有关。因此,调解员要努力学习,不仅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还要不断掌握各种自然科学知识,才能做好调解工作。

在调解的过程中可以事半功倍。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写起诉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因需要在限定期限内结案,将及时安排开庭。按照流程,会在开庭前再安排一次调解。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终结;特别复杂困难的,可以延长1个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127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责令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管辖未提出异议并应诉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分级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