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背景下的探索性快速发展(~)

1978 65438+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口众多与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从当时的国情出发,中央提倡发展乡镇矿业。197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社队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当时社队企业发展的18政策问题作出了明确而原则性的规定,为社队矿企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促进了小型矿业的发展。依托自然资源优势,全国各大矿区纷纷兴办乡村矿业,挖煤、挖矾石、开铁矿、铜矿,大力发展以挖资源、卖原料为主的乡村矿山企业。小型矿山企业发展迅速。

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导致农业劳动效率迅速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就业问题突出。在这种背景下,以原始积累和管理不规范为特征的乡镇矿工和个体矿工,在国家“加快地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农民开采,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努力,让水快速流动”的政策指导下,一哄而上。在国有矿山不能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背景下,小矿山(当时称为乡镇企业)依靠农村原始积累,以土办法、粗放经营为特征。它的发展极大地缓解了当时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中的矿产品供应瓶颈,同时解决了成千上万背井离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由于小矿的财务管理相对灵活,大大增加了县、镇和大型矿山企业的自有资金收入,一些大中型矿山被分割开发,原来完好的矿床被分割成小矿区由小企业开发。中国矿山企业的数量在短时间内迅速增加。

截止1982年底,全国县级以上国有矿山企业5200多家,乡镇集体和个体矿山增加到28000多家。

1984年初,中央1号文件提出,鼓励农民在兴办社队企业的同时,兴办或联合兴办各类企业。当时,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这在我国乡镇企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文件正式将社队企业更名为乡镇企业,采取“多轮驱动、多轨经营、多业并举”。其次,文件明确指出了发展乡镇企业的重要意义,制定了指导乡镇企业发展的总方针,提出了开创乡镇企业新局面的历史任务,为小矿山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