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民政府的延续和发展是什么?

关系:武汉国民政府是广州国民政府的延续,南京国民政府在成立初期与武汉国民政府对抗。

1,广州国民政府

广州国民政府于20925年7月1日在广州成立。是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采用委员会制取代大元帅府长制,成员有汪精卫、胡、廖、等16人。汪精卫、胡、、谭、、、林森为常委。汪精卫是董事长。下设财政、军事、外事等部门。聘请鲍罗廷为高级顾问。

2.武汉国民政府

1926 165438+10月,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将国民政府和国民党中央党部由广州迁至武汉。65438年2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和国民政府成员临时联席会议在武汉成立,标志着武汉国民政府时期的开始。

3.南京国民政府

南京国民政府(1927年4月18 ~ 1948年5月20日)是民国国民政府时期的最高行政机关,管辖全国各地的中央政府。由以蒋介石为核心的中国国民党建立,韩宁合流后成为中国国民党政权,1928东北易帜后成为中国的合法代表。

广州国民政府成立的历史背景

1925 6月14日,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将原大元帅大本营改组为国民政府。次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代元帅胡于二十七日发布政府改组命令。

7月1925日,第一届国民政府宣告成立。同日颁布了国民政府组织法。第一届国民政府由65,438+06人组成(汪精卫、胡、、谭、、于右任、、徐谦、林森、廖、、戴、吴朝书、顾颖芬、朱培德、孙科、程潜)。

后来又增选了李烈钧、李宗仁、、蒋介石、、、李、、唐生智、冯玉祥、、杨树壮等。常委会成立之初,共有五名成员(汪精卫、胡、、谭、、、林森)。

1926年蒋介石制造“中山舰事件”和“整理党务”后,蒋介石势力扩大,亲蒋派吴朝书、顾颖芬、均成为国民政府中常委,中常委增至七人(另外四人分别为汪精卫、胡、、谭、)。

国民政府委员会主席原是汪精卫。“中山舰事件”后,汪精卫遭到蒋介石的排斥和打压,愤然离开,远赴欧洲。1925年6月5日国民党中央临时全体会议上,决定谭代理国民政府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