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白银与价格
但收税时,可以用银锭的形式交付,如城船的银税“2254两”。
银铜币的价格也在逐渐上涨,从每两1到2-3。
北宋前期米价每石300-600,中期(仁宗年间)600-700,南宋前期2倍左右。因此,在北宋后期的宋徽宗,每块石头的贯入量大约为1应该是合理的。如果按照现在的米价每公斤2.5元计算,宋代的一石大米是59.2公斤,也就是148元,也就是1铜币,也就是148元。
然后和白银对比一下,也就是说一两白银左右可以买60斤左右的大米。
在宋代三百多年的历史中,“以银定价”的现象逐渐发展起来。北宋时期,白银被广泛用于与其他商品的交换,但直接用白银定价的记录仍是零星的、偶然的。
南宋时期,以白银为计价标准,用白银衡量各种商品价值和表示商品价格的记录大大增加。宋代时期,白银的价值尺度功能经历了100多年的孕育和积累,在南宋时期得到初步发挥。8691(2009)05?0129-05唐宋以来,白银在中国货币史和中国经济史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对国计民生的影响不断加深。
学术界对宋代白银的使用及其与货币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但对于宋代白银货币化的程度,仍有诸多争议和疑问。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对宋代白银作为价值尺度作用的主要表现——“以银为重”史料的挖掘和解读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而对白银价值尺度的认识仍存在较大分歧。这篇文章要做什么?在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①正如彭新伟先生所认为的,在宋代,“白银只是大量支付。
不需要明示价格。南宋银社流通的地区可能是个例外。但在国民看来,人们的日常交易并不使用白银,所以不能说是全货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第334页)高聪明认为:“由于白银在宋代商品货币经济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可以说,白银的货币化始于宋以后,白银货币作用的加强是宋代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宋代货币与货币流通研究》,河北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67、82页)。②较早从货币职能出发探讨中国古代白银定价问题的是日本学者加藤范博士。他没有影印《宋会要》,有关食物部分的手稿也没有带到日本,第一部《四库全书总目》和四部丛书的续编也没有出版。宋人文集使用不便,资料收集不够(南宋白银流通及白银与和谈的关系,中国经济史)在宋代用白银定价方面,书中举了三个用白银表示价格的例子,并据此认为唐宋时期金银都起到了货币的作用,但毕竟表示价格的例子不多。此后,他“一直等到这些文件发表,然后反复检查和考察。结果他经常发现前几年的研究不全面,不完整。“1944年写了《南宋白银流通及白银与和平的关系》一文。但遗憾的是,在这篇文章中,他没有按照货币的职能来讨论。国内学者中,马立先生的《论宋代白银货币化》(宋辽金史L辑)一文,对白银的货币职能进行了系统论述,在价值尺度方面补充了两条重要史料。一个是南宋时,统治者的使节必须用饭菜和点心招待,不吃就要打折扣。“你贴现钱,就让副手贴现三两银子,五两三钱。”总金额17元,币600元。只用五两银子,两两三钱,每两官价三百文。".王胜铎先生主编的《宋代货币史料集》(中华书局,2004年,458页)“金银为价值尺度”专目,共收录五种史料,其中四种已由加藤范范、马礼论述过,另一种为黄金,南宋隆兴初年镇江马礼所用资料略。接收日期:2009年?05-05基金项目:本论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宋明时期城乡市场发展与货币流通格局的演变”(项目编号:2005/05)的阶段性成果。: 05052).作者简介:王文成(1966 ~),男,历史学博士,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129重点介绍宋代“以银定价”的史料,以期有助于深化宋代白银货币化的研究。第一,北宋的“白银定价疗法”是因为“自然界不产生货币,就像自然界不产生银行家或汇率一样”?杨志,对于白银来说,金钱不是自然属性,而是社会属性。因此,“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的内在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21tpll2]。“以银估价”就是直接以银为本位,用银来衡量商品和财富的价值,表达商品的价格。这是白银履行价值尺度职能的主要方式之一,探讨白银的社会角色是否完成了从商品到货币的转化,是否实现了货币化,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查了一下相关文献,白银在宋朝开国之初是用来和很多商品交换的。如二年(961),宋廷“命劝左大夫刘锡固在金州买明矾,并让商贾损失金银、丝、棉、茶、钱,官以明矾赔之”。干德二年(964年),宋廷买茶,说“除茶折税外,州官知市,徐岷在京师失金银钱帛,官赐券以茶代之”,等等。但在白银参与各种商品交易的记录中,大多没有留下“以银定价”的记录。即使整个北宋时期,“以银定价”的例子也不多。
依笔者之见,某种程度上,以白银为衡量财富标准的记录可能出现在康定元年(1040)。当时淮南囚郭威说:“川峡不产银,养民以银换盐。此外,盐酒厂的老板也拿白银当折让,所以摊贩倾向于回京和陕西白银。
官员必须用白银购买资本,这既耗费了公共资金,也耗费了私人资金。请听银井石的货商或者陕西的边州军,给券收川陕盐,或者打折盐酒过年。愿意投入金钱,两千作为银两。用法令做这件事。进过白银陕西的人很少,给100斤盐20斤,养在中凤翔和永兴。Plof183)根据这一记载,一是由于夏川长期对盐、酒征收白银,宋廷以征收白银为标准,在陕西、汴州等地吸引商人到京城和军队,对愿意缴纳铜钱的人实行按每两的比例兑换铜钱的办法。其次,“给100斤盐加20斤”说明京城和陕西买银的商人可能是四川卖盐的商人,至少和盐商关系密切。
买白银本质上就是异地买川盐。加盐的方法是降低盐的价格,鼓励商人接受的措施。
所以在白银和川盐的问题上,白银有衡量川盐价值的意义。虽然这可能是宋廷在康定元年宋夏战争时,在西北和京师百三十两白银短缺的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措施,而且效果似乎并不好。
但应该说,白银在接受铜钱和四川的同时,意外地成为了京城和陕西食盐销售的定价标准。此后,元丰三年(1080)六月,第三师称河北方便粮草改为见钱法后,再次“不设草料钱,而以银减丝茶费”。但由于商家无利可图,便“增加草料,浪费金钱”,一度“以银、摸、丝估价”。这里加的草料钱,似乎不同于以铜币定价,以“银丝茶资”折价支付的草料钱而且,因为“铀丝不是河北商人所需要的”,所以,有可能白银实际上是用来“估计”草料价值的。当然,还是很难排除白银和草料都是用铜钱“估直”的可能。
与前一个案例相比,这已经发生了40年,但“以银定价”的含义似乎仍然模糊。北宋末年,金人包围开封,宋廷被迫许诺巨额金银杀军。在《杂子》中,李若水记录了宋臣对隋军金银的评论:“我不知道在城门许诺的金银数量。看到博物馆合伙人说的话,他就知道这么多了,于是就很苦涩地说,当初人家也没衡量一下法院有没有,就胡乱承诺了。如今国库已尽,何处可得?”在这种情况下,晋人曾说:“如果没有时间,就拿别的东西作为标准折扣。”从这一记载来看,似乎金人把白银放在了价值尺度的位置,以白银的数量为计算标准,并允许其他商品折价来抵消白银。然而,当汴京实在难以纳入足够的白银时,金人的想法在汴京正式付诸实践:宋廷“以象、玉、珠、犀、脑、麝、申、檀香之属,计算金帛之数”。李若水的记忆是真的,确实发生了“金丝”的数量成为标准的事情。白银似乎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价值尺度的作用。与上述情况不同的是,北宋文献中有无数白银参与交换并在交换中与铜钱一起与其他商品定价的例子。如景德镇二年(1005)改茶法,实行“凡在京师缴纳金银棉丝5000元者,赠真茶1000支。”金、丝、粟加于河北边,如京师之制,茶加1000,二边加5000。河东的边缘和次边缘也是如此,增加了8.6万人。陕西边上也是一样,“四停滞六十。).
在这里,无论是宋廷出售的专卖材料茶叶,还是商人用茶叶交换的金银棉丝,都是先用铜钱定价,再进行交换。再如,天盛四年(1026),淮南使运方仲勋、袁外郎信,使“闽侯关帝韦各县共管关庄140。熟田占地1375公顷84亩,估款35万元时,明确规定可以“给看钱”或“条件是军用金银丝可按市场价折价,如愿意可付全价,也可听信”。宋廷出售的官地和佃户购买时交纳的金银丝绸,也是先用铜钱定价,再进行交换。从这个角度来看,北宋时期白银虽然已经广泛参与市场交换,但也可能零星、偶然地作为衡量商品价值的标准和尺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以银定价”的意义。但直接“以银定价”的记录有限,相关案例的背景也有些特殊。如果以此来判断白银是否履行了价值尺度的职能,确实显得依据不充分。二、南宋的“白银定价”如果说北宋“白银定价”的案例比较少见的话,南宋的情况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进入南宋以后,直接“以银定价”的记载明显增多。其中,南宋时期最典型的买广买马交易,是一份长期用白银计算各种商品价格的记录。南宋初,宋朝对马匹的需求急剧增加,广州与马来西亚的贸易空前活跃,马的价格大幅上涨,金银量也相应增加。然而,南宋初年,城马所用的钱货却遍布钱、丝、金、银、盐等。,它们既不是专用于白银,也没有明确的白银价格。
绍兴七年(1137)后,仍用金银、锦、玉、盐买马,而白银是衡量马价的主要尺度。
此时虽“每年用金五两,金二百五十两,锦四百两,绮四百两,连州盐二百万斤,得马五百匹”。然而“马弼高市四尺二寸,其直价四十两银子。身高每寸增加十二两银子,多则高达六七十两。当地人,特别喜欢军队,研究他们的来源或金波22“fsllvms-4”。绍兴二十一年(1151),朝廷命广西帅臣捐黄金50斤,白金300斤,锦缎200斤,连州盐4000斤,恒山村城马500匹,好马五尺高。市场上不仅马的数量不减少,马的价格也不降低,而且只用白银来计算马的价格。根据上周的记录,都是“以银定价”1。绍兴三十二年(1162),广西的马发生了一些变化,弊端很多。主要变化和缺点如下:“每次熟悉蛮族,都会得到白银的支持。“或者器皿,用项圈银做的。今天有很多银匠卖银卖银,中心进紫铜。在元(原)法中,一苇盐计为150斤,按白银打五折计算。现在两个芦苇分成三个芦苇,换算1520银。元(原)马每四尺一寸算36两银子,高每寸加12两红(尺)度,每两银子打八折,钱打八折。这说明广州和马来西亚还是有货币、金银盐等交换的。,而且价格是以银计算的。实际支付食盐时,食盐的价格也是以白银计算的。相应的,马从大理贩运的“龙汪汪鸡”也被记载为“一鸡直一银两”[1011。不仅如此,这份材料还说明,这不是宋人从番部那里学来的,也不是宋朝管辖范围之外的影响造成的,而是宋朝的买马人率先计算马值,用银子购买马值。因此,宋廷以货币的形式用“项圈银”买马,而大理的卖马人要的是商品形式的银器,卖马所得的项圈银往往要变卖铸成器皿。于是,大理的赛马学会干脆用铜铸造了一个银项圈状的“南马市金一两”,用来衡量卖马所得的金银重量。除了在广马贸易中不断使用白银表示各种商品的价格,南宋时期也有使用白银计算粮食价格的记载。春喜剑(1174 ~ 1189)“周俊七岁进贡720两银子,边棱不是产地,所以经常把稻麦运回金州。一米一银,一年几千?大纲足以致敬。“可是,直郡的张长史两年开办了四个班,用了稻麦5000,只完成了提供700两的任务。
于是扬声器打出了理论,这使得掉了一个官员,谈论赵的霸权。
很明显,这里的卖米卖麦1获得1两白银并不是具体的银粮交换,而是每年的银贡。正常年份L粮价格是1两白银。
基于此,你卖一千粒可以得一千两银子,进贡七百两要消耗五千两粮食,当然要降职。用于铸造货币的铜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宋廷智在哲宗时,用银子买铜。到了南宋时期,更是进一步发展。甚至用窖冶人才炼出来的银去买铜,在南宋也成为公司增加铸铜钱筹集一些窖冶钱的常规措施。在频繁的银铜交换中,不可避免的要用白银来计算铜价。
大道九年正月二十六日(1173),姚被派往全法州,奉命办理银铜矿冶炼。
他上台后对库山等矿山实行“工资买铜”的办法,由当地人自费开采。
方法是买铜时,政府出银,规定坑户“卖净铜给官,算人工费”。“取铜四斤,请官银一两”。点,q .这里说的显然不是具体的交换,不是4斤铜换1两白银的具体事件,而是适用于所有铜材收购的规定。是宋廷正式向坑户公布的收购铜材的报价:收铜4斤,付“工费”1两白银。在银和铜的交换中,银以通用当量来衡量铜的成本和价格。再者,在铜币还是货币的条件下,银和铜币已经形成了交换关系。因此,在货币的交换中,甚至有用银子量铜钱的记载。如绍兴末年,宋批准湖广总局“二十九年发川一趟,截留调拨五十万,计银十五万余两”n94t)。
宋廷要拨给湖广的50万是钱,但用银子来衡量,相当于654.38+0.5万两银子以上。此外,民间使用白银计价也多见于记载。比如认真记载“长沙茶具每对用三百或五百白金星”,宋人造海船用131,“桅杆顶上的木头有一条直银边520”14?哦)。再比如“宜兴科承担服务,医术精湛”。
他一次出诊的要价是“5000元”,还不包括药费。
病人看完病后“不献520两银子作药,段可得100两,但吃药治好,过几天就好了”[15(171)。很明显,段成武的药用白银是有定价的,他和病人也就用白银衡量的药价讨价还价。更重要的是,白银在南宋还被用来概括各种商品的价值。马礼在《论宋代白银货币化》一文中,引用了南宋接待黄金使节的各种事例,事实正是如此。
在谈到绍兴时期(1131 ~ 1162)时,周觅也说:“从头到尾,给同治金人交钱的官员,浪费了1300多元,36块木棉,62块白布。至少仔细来看,这里的黄金、木棉、白布、酒的总价都是用白银的重量来衡量的。无独有偶,当周觅想起晋朝使臣入宋后,宋廷举了一个例子,他又一次说:“赐茶酒一名,赐衣一副,各七次,共五百两银子。”——从文本来看,是宋廷把茶、酒、名果、衣服、牙齿“折”成银,不小心。
此外,宋代藏书中也有类似的记载,折算成白银的材料包括衣服和经常给出的例子,如红锦、丝绸、透明背、鞍鞍、马、散马、丝绸、杂丝、碗盖等。同样,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宋朝的民间。比如“绍兴二十二年,若有僧冲西山光复院,春(州)。
半夜,一个和尚求见,让他大吃一惊。僧日:某人甚穷,衣钵中只可得几两银子,人便盗之”,山,-)。这里的披风不一定是银器,尤其是和“一个穷人”合在一起,就意味着是流浪和尚的财产。所以他随身携带的衣食住行的钱,可以用银子估价,值“几两”。在《元樊氏》中,元才也告诫人们,“人有兄弟、子侄同居,而私富而忧析之病人,买金银而藏之。这是个大傻瓜。如果按十万金银算,用来买房产,年收入1万“prj幼虫”。这里的“若以百金百银计”,似乎不仅仅是用银来衡量和表达家庭财产的总价值,甚至是用银来衡量铜钱等“浮富”的价值。显然,进入南宋以后,直接“以银定价”的现象不再是零星的偶然。
在宋代的文献中,已经出现了大量以白银作为估价标准、许多商品的价值用白银来衡量,或者直接用白银来表示商品价格的记载。三。“白银定价”:从细微到明显的漫长过程。通过对相关史料的进一步挖掘和考证,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132看到宋代有很多“以银定价”的记载。尤其是南宋时期,不仅在岭南与大理的马市贸易中,马、盐、帛等商品的价值长期以白银衡量,在内地,如粮食、铜(甚至铜钱)、茶具、木材、药品等商品,甚至家庭财富的多寡也以白银衡量。“以银为重”的史料,并不像加藤范在《唐宋金银研究》中所引用的那样单薄,也不局限于马礼在《论宋代白银货币化》中所增加的两项。在此基础上,结合宋代白银与货币交换关系的形成,白银与丝绸等商品的区别日益突出,白银逐渐用于商品交换,可以看出白银在宋代商品货币关系中的社会作用已经由商品转化为货币,实现了货币化。从此,白银不再只是一种普通商品,而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货币。即使是以饰品形式存在的白银,也起到了货币贮藏的作用,是贮藏货币的一种。如南宋都城“杭街,自武文楼北至官巷南街,有两排以上金银盐钞通往交易店铺,金银器皿、现金在前,谓之见钱堆”。这种摆在席子前的银器,主要用途不再是供人观赏的器皿,而是供客人交换和计算茶盐账单的“一堆钱”。因此,辛弃疾在宋孝宗时,面对“江油大饥荒”,“下令一切官府给钱银器,召集官吏、儒生、商贾、市民出实物数千,借了钱,负责交通,不拿一文钱。最后他给市里送钱了,所以他就算来了,而且是直来直去。庆元二年(1196),陈谦任湖广总经理时,也“平定严复之失,起用崇奢之人,归还金银,储于城军”。
实际上,他们已经把金银当作货币,用来购买粮食和“军储”,把具有货币贮藏功能的白银重新投入流通。但需要强调的是,从宋代“以银定价”的史料中也可以看出,北宋“以银定价”的记载很少,是零星的、偶然的,含义模糊。
南宋以后,不仅相关记载的数量大大增加,而且覆盖面明显扩大,含义更加明确。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宋代“以银定价”的出现并非一朝一夕,而是经历了一个从微观到明显的漫长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白银与丝绸、粮食、茶叶、盐、犀牛、药物、土地一样,长期以来被广泛用于与其他商品交换。
但在交易所里,定价用的是铜币,而不是白银。所以,成平三年(1000),王雨鸥说:“夫百货云集,必有其主。珍贵的玉,沉甸甸的宝,卡在粟帛之流,要用,但太湿太薄。有权交易的人,才是有钱人。”颜(卷17)康定二年(公元1041年),李觏在《富国之策》中也说:“玉、金、银价值大,不可轻用。
但是春布做一百个王并不容易。“1”2310916卷峰十对于人们来说,发现金银具有“其工具可制皮,不消费可制皮”的特点,金银价格因为上上下下的追逐和广泛使用而水涨船高,甚至会出现“官增费民毁产”的问题。建议“建立明确的制度,金银上下使用。显然,在这样的情况下,白银的使用越来越普及,但距离“以银定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即使有“以银定价”的记载,也只能是零星现象,不具备以银为货币的意义。但是,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两次具有重要转折意义的记录。一个是熙宁十年(1077)。在宋神宗面前,“公私币空,耗钱者咎。”沈括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提出了用金银做材料的建议。
他说:“在古代,金、银、珠、玉、龟、贝都是钱的东西,而不仅仅是钱。今天的金银比全世界的金银都贵,他们只把它当成一个装置而不是一枚硬币。老百姓穷,做设备的人少,所以价格轻。
今天,该亏的人亏了,高估了就要受制于它,出来了也是一样,那么钱的路就更宽了,钱的好处就稍微分了。“献283韵虽然沈括的建议可以在没有史料的情况下进行,但至少说明当时人们或多或少意识到了以银为货币的问题,这表明离“以银定价”的现象频发已经不远了。其次,在沈括提出这一建议的近100年后,也就是大道(1170)的6年后,南宋官员认为:“无事时可以用硬币,有事时不可以。或者边境有了警察,就很难赚钱了,银价也就提高了。用银子代替钱,你可以去任何地方。“X食赞七五六l .经过这样几百年的历程,当人们已经认为卖钱难,“用银代替钱是不可能的”时,银和铜钱已经到了难分彼此的地步。宋代除了“以钱定价”之外,还出现了大量的“以银定价”,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因此,宋代出现了“白银定价”。经历了长期的积累,从小到大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北宋主要属于酝酿积累阶段,“以银定价”开始萌芽,还不够明显。
然而,正是在北宋的酝酿和积累之后,“白银定价”才在南宋出现得更为频繁。宋人开始用白银作为衡量商品和财富价值、表示商品价格的标准。仅仅因为“以银定价”的史料不多,就否定北宋白银货币化,而忽略白银货币化前期的漫长积累,仅以南宋史料来解释整个宋代的白银货币化,似乎难免有失偏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