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徐州区历史房屋土地出让金标准是多少?

不低于该级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照不低于成交价格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

1.有实际成交价格,且不低于该级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不低于成交价格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100平方米成交价格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总地价的40%计算。

2.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再次出让时,土地出让金65,438+0,000元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3.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对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有异议的,受让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土地出让金按评估价的40%计算。

4.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价占地价的比例最高不得高于60%。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为基础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折算为市场地价,然后按照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