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修改历史
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职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6年修订)
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修订)
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国(境)外参与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开设赌场罪已经在NPC人大常委会上修改了两次。
第一次,根据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修改后的内容自2006年6月29日起施行。
原刑法1997第三百零三条规定:“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赌博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六)修改后的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次是2020年2月26日NPC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第二次修订,修订内容于2021年3月26日生效。
从以上修正案可以发现,开设赌场罪的刑罚更重。一般情况下,开设赌场的处罚由三年以下改为五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刑法修正案(XI)第303条的调整,体现了刑法修正案(XI)对开设赌场罪加大了刑事处罚力度。
同时,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多次表示,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办案,正确适用法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全面掌握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开设赌场罪,从重从快惩处开设赌场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赌博犯罪集团的组织者、指挥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以及赌博犯罪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对于与组织赌博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普通群众,认罪悔罪,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被告人,切实体现宽严相济政策,中间宽大,中间从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