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管理”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垂直管理是中国人民政府管理的一大特色,在行政体制改革中作为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的重要手段得到了加强。目前我国比较重要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包括履行经济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部门,如海关、工商、税务、烟草、交通、盐业等,大部分是中央或省以下垂直管理。
此外,审计、环保、安监等部门积极寻求垂直管理,并将垂直管理作为改革目标。除了上述垂直管理的形式之外,中国实行的监察制度还从不同的中央部门中衍生出了跨省、跨地区的大机构,通过巡视、检查等方式监督中央政令在地方的执行情况,这也可以看作是垂直管理的另一种特殊形式。
目前,大多数实行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沿用了传统的管理方法,其典型特征如下:
1.上级主管部门制定业务标准和工作规范并逐级下发,下属单位收到后遵照执行;
2.信息披露不及时。上级部门很难及时、准确、方便地了解整个基金系统的财务状况,不得不依赖各级基金部门上报自己的会计报表,导致财务风险加大。
3.会计处理质量不高。各级政府垂直管理部门设立自己的账户,独立进行财务处理。一方面财务处理的质量因单位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而异,另一方面上级单位下发的标准难以执行;
4.信息化发展不平衡。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和领导对信息化的认识不同,有的单位已经实行了会计电算化,有的单位仍然手工操作;
5.信息系统不统一,难以整合。已经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选择了不同的财务软件,这些各种各样的软件系统具有不同的架构和数据标准,很难集成。
扩展数据:
垂直管理和分级管理(即属地化管理)是相对的。与垂直管理相对应的是属地化管理。采取这种管理机制的政府职能部门通常实行当地政府和同类型上级部门的“双重领导”。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业务“权”,地方政府负责管理“人、财、物”,纳入同级纪检部门和人大监督。
政府职能部门垂直管理是指“人、财、物、物”由省级或中央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不受地方政府管理序列和监督机制的约束。
不同部门的垂直管理机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是有很多差异的。比如有的业务职能局是独立的,实行垂直管理,不是所有事务都是垂直管理,垂直管理延伸到地级市、区县或者乡镇街道。
垂直管理部门的共同特点是垂直和相对独立。业务运作基本脱离同级政府的行政管理框架,封闭在制度框架内,特别强调业务的敏感性和保密性。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垂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