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全面营改增开始于5月1,2065438。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指将原来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增值税,只对产品或劳务的增值部分纳税。营业税改增值税最大的特点就是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可以促进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帮助企业减轻税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劳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
增值税率:
(1)除本条第2、4、5项另有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的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业、基础电信、建筑业和不动产租赁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等农产品;
2 .居民自来水、供暖、空调、热水、燃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煤制品;
3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塑料薄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纳税人销售劳务和无形资产的税率为6%。
(4)纳税人零税率出口货物;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和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