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一词的由来
通过从事农业劳动而占有或部分占有生产和生活资料的人。它是在原始社会解体的基础上,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而出现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农民的经济性质是不同的。在奴隶社会,有自耕农和奴隶农民。前者是在小土地所有制基础上从事个体劳动的自由农民;后者是佃农,从大地主那里租小块土地,地位介于自由农民和奴隶之间。在封建社会,除了自耕农,中国还有大量租地主土地的佃农。随着封建社会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的发展,农民分化加剧,形成了雇农、贫农、中农、富农等阶级。农民通常指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者和劳动者,即贫农和中农。
清朝时期及国民政府迁华之前,由于工业经济的落后,农民是社会劳动力的主力军,主要依靠自然经济生活,多为佃农和自耕农(包括以种植和养殖农业为主的地主);这一时期,除了部分迁入城镇从事工商业经营或成为产业工人的人,由于当时国家工业发展水平的限制,大部分人滞留在原出生地,而许多没有土地的农村居民则靠给地主打工为生。按照工期的长短,这些人多被称为“长工”和“短工”,应该属于职业。长工指常年雇佣,短工属于季节性雇佣。
解释2
农民(Farmers),对应的英文单词是peasantry,中文是指在农村以农牧业为生计的社会群体的集合,也可以指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源);农民一般是“农场工人”(包括农民),属于一种职业;农民是指贫穷的农民。农民是指中国农村地区主要从事农业、林业、渔业或畜牧业(自然经济)的家庭。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中国不同时期对“农民”一词有不同的理解。到了唐朝,最大的庄园收留了几百个顾客,每家几口人,于是就有了顾客居住的村落。后人把农村称为“庄”,把农民称为“庄户”,把农民称为“庄家”,差不多就是由此开始的。(黄先帆:《唐代社会概论》)
解释3
社会学家、三农问题评论家艾君认为,在我国现代社会,农民已经从传统意义上的“务农”转变为“务农”。
工业生产的劳动者已经演变成简单明了的“一切农业户口的人”。也就是说,“农业户口”的人成了“农民”的代名词,失去了字典里的解释。
“长期参加农业劳动的劳动者”,作为一种职业,含义很简单。他指出,从目前人们的认识水平来看,如果现阶段在中国对“农民”一词的定义是“登记在农村,农业户口的农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