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族的历史真实性和客观性在哪里?
真实对应虚假,客观对应主观。两者各有所指,但又相互关联。一般来说,真实的记录也是客观的记录。没有客观性,就不会有真理,反之亦然。所以在档案学的研究中,大多数人提到档案的“真实性”,都是以档案的客观记录为前提的。但是从这篇文章来看,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两个概念的分离和融合是有区别的。
档案真实性和客观性的研究一直是档案学界关注的学术话题。然而,当我们基于社会记忆理论将档案视为一种社会记忆形式时,我们会对档案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产生不同的思考。这种思考并不是否定和瓦解档案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而是超越了传统考证意义上对档案真实性和客观性的理解和解释。
1档案学对档案真实性和客观性的认识
档案作为人类活动的“原始历史记录”,其真实性和客观性(在这里是一致的,可以统称为“客观真实性”)是档案价值的基础和灵魂,也是依附于档案共同体的感情。档案工作者一直在强调和讨论档案的客观真实性。在吴保康先生主编的《档案学导论》中指出,“从档案形成的过程和结果来看,是由当时当事人直接使用的文件材料转化而来,并不是单独编制出来供后来使用的。因此,它客观地记录了过去的历史情况,是令人信服的历史证据”;同时,《导言》也辩证地指出:“具体地说,就每一个具体的文件或档案的某一部分而言,档案中记载的信息有的是真实的,有的是不真实的或不完整的。但是,即使档案的内容是虚假的,甚至与事实完全相反,它仍然反映了档案形成者的知识水平、初衷或欺骗活动。在这方面,档案仍然是其创始人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1]
近年来,档案学研究深化了对档案客观真实性的探讨,但没有突破引论的表述。为了深化这一理论,学者们将档案的真实性分为两个层次:档案形成过程的真实性和档案内容的真实性,或者文本的真实性和记录内容的真实性。之所以说没有突破,是因为就讨论的焦点而言,还停留在如何看待内容虚假或不准确的档案价值的讨论上,这一点在引言中已经有了判断。
与报纸、杂志、书籍、文章等相比。在真实性和客观性方面,档案具有明显的特色优势。因此,在科学研究中,尤其是在历史研究中,它们一直被高度重视和推崇为原始的、真实的、可靠的、最重要的直接史料:“至少是最可靠的信息”(在马克思主义中);“无史料掺水”(在《沈建时》);“应该把它放在历史研究的最高位置”(用郑天挺的话说)...这一表述足以说明,社会对档案真实性和客观性的认可,也是档案界引以为豪的精神资源。
在档案学研究中,对档案价值和意义的探索,往往是以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客观性为逻辑起点和立论基础的。我们经常用这样的逻辑表述:因为档案是社会活动的原始真实记录,客观记录了当时活动的原貌,所以档案有什么样的价值,能做什么。档案工作者一直把档案工作视为“保持民族历史真实原貌的重要事业”。为了实事求是,我们还发明了一套检验档案文献真伪的方法——档案鉴识(或称“档案文献辨伪”)。
纵观档案学对档案真实性和客观性的研究,可以得出以下基本认识:①一般而言,档案具有文本真实和内容真实的统一性;②档案中也有虚假或不准确的内容;③内容虚假或不准确的档案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档案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高于其他材料,也得到社会的认可;⑤保持历史风貌、保存真实、寻求真理是档案工作追求的目标。
2.关于档案记录真实性和客观性的各种“观点”。
目前档案界对档案真实性和客观性的讨论还仅仅停留在对单个档案的考证上,是站在传统史料的立场上看档案是否真正记录了历史事实。如果站在社会和整体的立场上看档案记录了什么,如何理解档案中记录的历史事实和社会事实,就会有新的认识和思考。
2.1记忆与遗忘的较量。对档案记忆真实性的质疑、反思和批判首先来自后现代理论思潮。社会上有记忆,也有失忆。传统的思维方式是“我们记住了什么”,然后现代理论不断追问“这是谁的记忆”,我们忘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