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第一个法庭成立了。
很难确定第一个法庭是何时何地建立的。
在西方世界,执法从来都是以法庭的形式进行,而不是像东方那样由官员通过法律和个人意志进行审判。
最早设立法庭的国家应该是古埃及。埃及的法院分为两级,即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地方法院专门处理一些地方诉讼案件,有专职法官和陪审团,在审理案件时出庭。陪审团成员必须是清白的、被认可的,但不一定是贵族,任何平民都可以担任。高等法院不定期开庭,主要是审理一些国家层面的重要案件,如盗墓、叛国、暗杀国家等。
古希腊、罗马、迦太基都有类似的法庭,随着阿拉伯势力的扩张而衰落,只保留在欧洲,直到欧洲出现真正健全的三权分立制度,重新成为世界主流。
因此,在65438年至20世纪20年代的欧洲,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