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银山公安局的历史沿革
1970月,山东省第七个一工程指挥部成立。同年5438年6月+10月,第七O 1司令部政治部保卫组成立。保安团由10人组成,包括3名军事代表。建厂初期,在人员少、条件十分艰苦的情况下,治安队依靠群众打击刑事破坏活动,维护内部治安秩序,保障至关重要的安全,为建厂初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78年7月改为莱芜钢铁厂政治部保卫处,由11人组成。1980年6月,莱钢政治部撤销,保卫处改为莱芜钢铁厂保卫处。8月1982,添加经警大队。1983年8月,按照党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在全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依法抓获各类犯罪分子96名。通过打击犯罪活动,国内治安明显好转。
1985 12经省编委和省公安厅批准,莱芜钢铁厂保卫处转制为公安处。负责莱钢厂区和生活区的治安管理、案件侦破和生产安全,行使县级公安机关的部分职权。1987年底,莱钢公安系统无线通信网络开通。1992 1成立经警大队直属中队,4月成立经警大队直属支队。1993 1经侦大队直属二中队成立。1994年8月,公安厅内设机构增加到17个,包括办公室、刑警队、巡逻队、公安处、消防处(含消防处)、户籍处、交管处、装备处、经侦大队(下设四个中队、科级干部)、机关保卫处、政治保卫处、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1996三月撤销警三中队,成立新兴区公安办公室。1998 9月,110指挥中心成立。截至1999年底,莱钢公安部门共有公安民警72人,消防民警29人,经济民警518人,治安干部158人。
1999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山东省企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鲁公发[1999]13号)印发。莱钢公安厅改变隶属关系,纳入省公安厅序列,改为山东省银山公安分局,行使地级市公安局户籍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监督等职能。12年2月29日,中共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山东省公安厅分别任命银山公安分局党委、局行政领导。65438年2月30日,省公安厅将银山公安局的机构设置定义为“设立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下设南岭派出所、新兴派出所、新城派出所、矿山派出所”。2000年6月22日,山东省银山公安局及其直属分局正式挂牌营业。5月下旬,南岭、新兴、新城三个派出所挂牌公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