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的特征

意识的四个特征:自觉性、目的性、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

1,自我意识(意识到反映的对象和结果)。

人可以认识客观世界。当人对客观事物的反思有了文字的形式,反思的内容用语言表达出来,他就把自己和周围的事物区分开来,周围的事物就成了他有意识地认知的对象。

2、目的性(事情在出现之前就被预见了)。

每个人做事都是有目的的,根据对象的变化而变化。

3、主动性(根据日本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理解,让客观事物为自己服务)。

就意识在人类活动中的作用而言,它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点。主动性和创造性的特点总是联系在一起的。列宁说:“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而且创造客观世界。”

4.社会历史性(人的意识受到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的制约)。

意识既是生物长期发展的结果,也是社会关系的产物,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说:“意识从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只要人还存在,它就仍然是这个产物。”

无意识行为:

无意识也叫潜意识。通常指无意识和无意识的心理活动。与第二信号系统无关,无法用语言表达。无意识行为是在无意识的控制下,自己不知道的行为。

比如,一个人可以一边骑自行车一边和别人说话,他可以毫无困难地思考其他问题,或者和别人说话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如何保持车的平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