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新政策
法律分析:1。对于永久性建筑,一平方米的房屋按照拆迁一平方米补偿,以此进行产权转移。2.(国道)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拆除1平方米,新建建筑补偿0.7平方米。
3.(村道)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拆除1平方米,补偿0.65平方米新建。
4.上述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拆除1平方米的,补偿新建建筑0.5平方米。
5.瓦房补偿标准以1平住宅拆迁补偿和1.5平住宅产权转换补偿为基础。
6.临时建筑补偿标准屋顶砖墙铁屋顶按每平方米300元补偿,屋顶钢架铁屋顶按每平方米200元补偿。过渡性租金补贴标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三)征收房屋造成损失的补偿。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