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的建立
三省六部制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军部、刑部、工部。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形成的,隋朝正式确立,唐代进一步完善。
唐代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令,有两个官员掌管,两个官员掌管,两个官员掌管。中书和政府通过的诏令,由皇帝交给尚书省执行。尚书省负责执行,有一个长官尚书令和一个副长官左右仆射。
尚书省设官、户、礼、兵、刑、工六部,首席大臣尚书管理六部各类政事,各部又设四司,共占24司。
三省总督讨论国家大事,并担任总理。他们讨论国家大事的地方叫做政府大厅。隋朝以来,尚书陵的地位并未确立(杨迪曾封苏阳为尚书陵),唐太宗曾担任此职。所以之后唐朝就不再给人尚书陵的位置了。左右仆射大臣省事,还兼任宰相。
贞观年间,唐太宗常以低级趣味的官员身份与三省总督共商国事,以“参政”、“参国”、“参得失”等名义履行职责。后来出现了宰相头衔,如“中书同下三品”、“中书同下之事”。
这些来自唐太宗的做法表明,皇帝任命宰相的范围扩大了,并不局限于三省总督;宰相人数的增加,不仅方便集思广益,也使他们相互牵制,从而避免了专权大臣的情况。这样就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防止了皇帝权力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