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律史大致可以分为几个阶段。
德国法律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早期(919-1300):萨克森王朝(919-1024)标志着德意志国家的建立。原属法兰克王国的德国分离后,东法兰克王国于919年选举萨克森为王,开启了德国历史上的撒克逊王朝。
中期(13—18世纪):日耳曼习惯法汇编;罗马法的复兴;
晚期(18—19世纪):普鲁士法影响突出。
早期(919-1300):萨克森王朝(919-1024)标志着德意志国家的建立。原属法兰克王国的德国分离后,东法兰克王国于919年选举萨克森为王,开启了德国历史上的撒克逊王朝。
中期(13—18世纪):日耳曼习惯法汇编;罗马法的复兴;
晚期(18—19世纪):普鲁士法影响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