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奴制是野蛮的。

六七个世纪前,欧洲存在封建农奴制,由于农奴制和教会的猖獗,被称为“黑暗的中世纪”。直到20世纪50年代,西藏还存在着封建农奴制。这是什么样的系统?法国藏学学者亚历山大·大卫·尼尔(Alexandre David Neil)被认为是第一位抵达拉萨的欧洲女性。她在1953出版的《旧西藏面对新中国》一书中写道,旧西藏的农民都是负债终身的农奴,他们完全失去了所有人的自由。

法国理性主义的三大领军人物:孟德斯鸠、伏尔泰和卢梭,尤其是伏尔泰和卢梭,对中世纪的欧洲进行了无情的批判,把西藏的神权和政权视为最黑暗的制度。

历史学家所说的中世纪是指从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到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的历史时期。

在古罗马,从公元前三世纪末到公元二世纪初的约400年间,发展出一个大规模的奴隶庄园。例如,在西西里的一些奴隶庄园,奴隶甚至必须戴着镣铐,在监工的鞭子下工作。西藏的庄园也是以庄园的形式进行生产、组织、劳动和分配,类似于古罗马的奴隶制庄园。农奴制和奴隶制只隔着一张纸。它是人类历史上依赖性最强的个人制度或者说是最残酷的剥削制度,农奴制与之接近,仅次于它的次残酷制度。在西方的文艺作品中,有很多这一时期底层人民生活的记录。作为农奴,一个人的生活没有自由,也没有真正的家庭幸福。生产劳动很重,生产劳动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大部分成果都不是自己所有。没有行动自由。在教会的统治下,没有表达自己思想和观点的自由。

在中世纪的欧洲,虽然出现了自耕农和佃农,但农奴仍然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长期存在。欧洲的农奴制最迟在19世纪结束于俄罗斯。但在中国西藏,直到20世纪中叶,仍有数百万农奴死去,没有任何权利和自由。他们的处境比中世纪欧洲的农奴还要悲惨。

藏族人彭措扎西,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原副总干事,用“野蛮、落后、残酷”三个字形容农奴的生活。

在布达拉宫下的学生展厅,旧西藏的各种管理制度和生活习俗得到了展示和还原。农奴的孩子从出生到死亡都是奴隶,也就是说,孩子可以被卖掉,被交易,被交换,所有用来交换物品的东西都可以用在孩子身上。当时旧西藏有个法典,说妇女生孩子,鸡生蛋,都要交税。15 ~ 19俄国封建领主奴役农民的剥削制度。

9世纪,东斯拉夫人以基辅为中心组建了俄罗斯国家(历史上称为基辅俄罗斯)。此时东斯拉夫人的原始公社制度已经解体,出现了早期的封建关系。罗斯大公、王公贵族剥削村农的主要方式是收取贡品,但村农并没有被农奴制。从11到12世纪,俄罗斯国家解体为10多个公国,各个公国也出现了许多封建领地。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封建领主从征收贡品转向侵占农民土地。村社中从自由农民分化出来的富人也开始大量掠夺土地。教堂和修道院在大公和王公的支持下扩大了他们的房地产。失去土地的农民处于对封建主的依附地位,被封建主奴役。大封建主所拥有的世袭领地,由封建主的庄园和依附于庄园的农民村落组成。庄园包括庭院、主人住所、管理室、仆人室、粮库、仓库等。这座城堡是世袭领地的行政中心。这一时期的法典规定,封建主有权控制领地内的农民,农民死后无子女,其财产归其主人所有。这期间还有大量的自由村农民。这个时候,依附的农民还不能说是农奴,封建主还没有亲自奴役农民。

13 ~ 15世纪期间,俄罗斯诸侯国处于蒙古入侵后建立的金帐汗国的控制之下,封建土地所有制进一步发展。除了不断扩张地盘的王公大贵族,教堂和修道院通过典当、购买和接受捐赠等方式占有大量土地。自15世纪以来,采邑制度取得了普遍的发展。每个公国的大公和王公都把一部分土地连同农民作为食邑分给宫廷仆役和兵役人员,并在一定期限内收回。这种临时土地所有者被称为封地贵族或服务贵族。为了在服役期间从封地中榨取最大收益,他们极力强化劳役制,强迫农民依附于封地。

随着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农奴。封建主强迫农民在他们的土地上定居最常见的方式是借钱,农民必须服苦役以偿还债务。15世纪以前,依附性农民在还清债务和履行其他义务后,仍然可以移居其他地方,加入领主。一些依赖的农民无法承受沉重的剥削,经常逃离。从15世纪中叶开始,一些诸侯国开始颁布法令,限制农民转投其他封建主。1497年,莫斯科大公俄国伊凡三世法典规定,农民只能在深秋(165438+10月26日)的朱尔杰夫节前后一周离开主人。农奴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

15年底,日益强大的莫斯科大公打败了金帐汗国,使俄罗斯摆脱了外来统治,成为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16世纪以后,封建土地所有制进一步扩大,农民耕地锐减。封建主为了满足欧洲市场的需要,增加粮食产量,普遍采用劳役制,加强对农奴的剥削。1550年,沙皇又颁布一道法令,规定农奴每年只允许在“朱尔杰夫节”离开主人。到17世纪,封地制度逐渐演变为世袭领地,服役人员有权将封地出售或转让给他人。这样,封地和世袭领地就没有区别了。1649年《沙皇法典》规定,所有逃亡的农民,无论逃亡多久,都要归还原主,连同他们的家人和全部财产。

18世纪,买卖农奴非常普遍。农奴的负担更重。人工租金通常是一周三天,但经常会增加到四五天甚至六七天。农奴制经济是俄国沙皇专制制度的基础。在商品农业和工场手工业发展之初,农奴制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对俄国商品经济和工场手工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农奴制毕竟是俄罗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18 ~ 19世纪期间,俄国无论在经济上还是政治上都远远落后于西方先进国家,这是一个重要原因。

19世纪中期,沙皇俄国还是一个以农奴制为基础的封建君主专制国家。但从19世纪中叶开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封建社会内部缓慢发展,逐渐破坏了封建农奴制的基础。危机正在加深。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激化,阶级斗争日益尖锐。据俄罗斯政府统计,1826-1854年共发生709次农民起义,平均每年超过24次。沙皇政府的警察局长在给沙皇的报告中惊恐地说:“农奴制是国家脚下的火药库。”

为了挽救农奴制,扩大在欧洲的霸权,俄国政府于1853年6月与土耳其开战,发动了克里米亚战争。结果被德法联军打败。这场战争不仅没有挽救农奴制的危机,反而给农民带来了更多的灾难,进一步暴露了农奴制和沙皇专制政权的腐朽。农民的反抗似乎更加频繁。据统计,1858年农民暴动86起,1859年上升到90起,1860年增加到10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