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高考说明,谢谢。
一.考试的性质
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
选择性检查。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照已经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测量,择优录取。
优秀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二。命题原则和指导思想
2015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四川卷)语文科目命题将按照“有利”
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遵循“注”的原则
强调能力考查,体现课改理念,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是基于《2015普通高等学校
2015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和全国统一考试
(四川卷)要求按照《考试说明》规定的范围和要求制作试题。命题坚持以能力测试为主导,在考查
考生的基础知识和能力,同时注意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能力和科学探究能力,突出对学科意识、学科思维、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的考查,力求做到。
做到科学、准确、公正、规范。
三。考试内容
一、评估目标和要求
高考语文要求考查考生的记忆、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运用、探索六种能力。
力,这六种能力表现在六个层面。
A.识记:识记是指识别和记忆,这是最基本的功能层面。
B.理解:理解是指理解并能做出简单的解释,是在死记硬背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能力。
C.分析综合:分析综合是指分解、分析、归纳,是在记忆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的。
更高层次的能力。
D.鉴赏与评价:鉴赏与评价是指对阅读材料的识别、鉴赏和评论,它是建立在记忆、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的。
在综合的基础上,在阅读中发展了新的能力层次。
E.表达性运用:表达性运用是指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记忆、理解、分析为基础的。
基础,在表达中发展起来的能力水平。
F.探究:探究是指对某些问题的讨论,有所感悟,有所发现,有所创新,也就是记忆和理解。
以及在分析和综合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