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失怎么处理

1.提交书面申请。

产权证一旦遗失,申请人应先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书面形式申请补发。一是他要说明房屋产权证遗失的原因,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来源、现状,产权人的姓名、地址、经营情况,并提供经营证件(租赁书或户口本),带着上述资料到遗失产权证服务台,凭身份证明材料;

2.支付文件检索费。

通常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成立之前,不动产档案由房产建设部门保管,所以大家需要去房产局查档案,房产局会开具临时回执,对缺失的项目进行内部查档案;现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已经成立,如果已经移交了不动产部门的所有数据,不动产登记机构一般可以查询到相关的补充资料;

3.在报纸上声明。

申请人申请的遗失物品核实通过后,相关部门会向申请人出具证明,证明其确实有房产证,并注明相关信息。然后申请人需要去报社登记挂失证书注销声明。“遗失声明”在报纸上成功刊登后,申请人必须妥善保管报纸。一个月内无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向测绘处申请调查。

4、调查张入书情况。

然后,但是,测绘队会测绘,档案管理部门会负责立案;

5.把材料交出来。

把相关资料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申请表,交证,然后就可以登记审批了,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初审,审核,审批;

6.证书颁发。

准予换发证书的,经认证校对后发给申请人证书,申请人凭登记回执领取证书。一般来说,经过以上六个程序,就可以补办不动产权证书了。

补办房产证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

1.书面申请没有固定格式,但要写清楚;

2.开发商等原售房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已公布申报样品;

5.登记机关提供登记表和不动产平面图,由产权人核对;

6.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房产证如何挂失

1.产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挂失登记(如不能到场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提交书面挂失更正申请;

2.核对房产档案中的档案,发放房产权属证书;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纸上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原房屋所有权证书抵押未解除的,还需抵押权人出具原同意补办证书;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6个月,补办换证登记手续;

6、30天后领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位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房地产单位有一个唯一的代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房地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房地产的位置、界址、空间界线、面积、用途及其他自然条件;

(二)房地产权利的主体、种类、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动及其他权属状况;

(3)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和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